编辑: 雷昨昀 2019-07-14

87 号-政府采 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1 发布公告的媒介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贵州省政府采购网站.

22 付款方式 采购人验收合格后,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95%,预留合同总 价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 还. 注:

1、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内容如与招标文件正文中内容不相符时,以本表内容为准. 说明

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

2、定义 2.

1、 招标代理机构 系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2 投标人 指参加竞争投标,经审查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的所有提交 投标文件的企业. 2.3 中标人 指通过公开招标,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的企 业.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6 2.4 货物 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要的所有物品(软件)、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 关技术资料和材料(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或市场准入制度或特种行业,必须具有相 应的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5 服务 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技术服务、售 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2.6 招标文件 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 2.7 投标文件 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3、投标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这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招标文件的说明

4、招标文件的构成: 4.1 招标公告;

4.2 投标人须知;

4.3 采购清单、参数及技术商务要求;

4.4 评标办法、评审标准;

4.5 其他相关要求;

4.6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均应在投标截止时 间10 天前按招标公告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机构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都将在贵 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进行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所 有投标人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自行查看所有澄清通知. 澄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 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对招标文件的口 头解释无约束力,除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进行澄清、修改 或补充通知外,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形式的修改概不负责,也不受其约束. 6.3 招标文件修改或补充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进行 修改或补充,所有投标人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自行查看 所有修改或补充. 6.4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在贵州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发布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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