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9-07-14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皖应急函〔2018〕6 号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交叉核验我省 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监管局: 按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安监总管四z2018{6 号) 要求,11 月13 日-17 日,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有关负责人 及专家一行

7 人, 对我省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交叉核验.

现将 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际交叉核验工作组分别抽查了六安、 马鞍山、 芜湖、 铜陵、 池州市和广德县

14 家钢铁企业,共发现

108 条问题和隐患. 分地区看,铜陵市

2 家企业、20 条问题和隐患;

池州市

1 家企业、9 条问题和隐患;

芜湖市

2 家企业、16 条问题和隐患;

马鞍山市

7 家企业、50 条问题和隐患;

广德县

1 家企业、7 条问 题和隐患;

六安市

1 家企业、6 条问题和隐患.分企业类型看, ―

2 ― 省属企业

4 家、36 条问题和隐患;

民营企业

8 家、61 条问题和 隐患;

中央在皖企业

1 家、7 条问题和隐患;

外资企业

1 家、4 条问题和隐患.分问题隐患类别看,安全管理方面问题和隐患

48 条,占44.4%;

煤气方面问题和隐患

25 条,占23.1%;

高温 熔融金属方面问题和隐患

15 条,占13.9%. 根据省际交叉核验工作组的反馈意见, 我厅已第一时间反馈 给属地安全监管局,要求督促辖区企业立即整改,目前已有 88.9%的问题和隐患完成整改.

二、暴露出的突出问题 从此次省际交叉核验反馈情况看, 充分暴露出我省专项行动 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钢铁企业安全管理薄弱,实际工作中不能严格执行高 危作业审批制度,制定并落实检维修工作方案,高危作业的现场 安全管理乱.特别是中央在皖和省属企业安全管理不规范,未能 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二)钢铁企业安全基础较差,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素养 欠缺,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在日常 管理中对自身的安全隐患排查不细致、不全面.

(三)部分监管人员对专项行动相关要求认识不够、领会不 深,日常检查中执法手段单

一、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当前临近岁末年初,钢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活跃,检维修作 业、交叉作业增多,随之带来的安全风险增大.各地要深刻汲取 ―

3 ― 今年

1 月中旬至

2 月初国内外钢铁企业发生的

4 起共亡

23 人、 伤13 人的事故教训(分别是连云港兴鑫钢铁有限公司"1.13"检 维修作业高坠事故,韩国浦项制铁公司"1.25"检维修作业氮气泄 漏较大事故,贵州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1"和 广东韶钢松山有限公司"2.5"较大煤气中毒事故) ,提高思想认 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岁末年初我省金属冶炼行业(领域)安 全形势稳定.

(一)紧盯问题隐患,加大监管力度. 各有关地区要继续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专项行动要求, 督促钢铁企业对已查出但尚未整改到位的隐患立即采取措施, 按 期完成整改.对整改难度较大的落实专人盯防,委托专业力量制 定实施整改方案,加快整改进度.对目前已停产停业整改或处于 停产状态的企业,全程跟踪,严把复产审核关. 其余各地要举一反三, 将专项行动要求落实到本地区金属冶 炼企业日常监管之中,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检查频次,坚持检查 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与处罚相结合,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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