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13 |
3 承诺时间:2013年01月11日 承诺期限: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长期有效. 收购股权事宜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实施. 目前,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正常履行中. 收购燕京啤酒 (曲阜三孔)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商讨收购事宜,承诺正常履行中. 收购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股权事宜将在其盈利后三年内实施完成.
3、控股股东燕京有限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 : 为规范本公司及下属公司 和其他关联方与燕京啤酒的关联交易, 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燕京啤酒及燕京啤酒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并代表本公司下属公司和其他关联方,特此承诺: 确保燕京啤酒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具备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以及其他辅助 配套的系统,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 格按照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通行的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法 签订关联交易合同;
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履行关联股东及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及独立董事独立发表关联交易意见程序, 确保关联交易程序 合法,关联交易结果公平合理;
严格遵守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 承诺时间:2013年01月11日 承诺期限:长期 目前,承诺正常履行中.
4、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将积极推进公司业务骨干和管理层激励计划,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承诺时间:2006年03月31日 承诺期限: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实施 因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 公司尚未具备实施公司业务骨干和管理层激励计 划的条件.公司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积极筹备激励的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 进展将及时披露.
5、 控股股东燕京有限承诺自2012年3月22日起的五年内不出售其所持有的燕 京啤酒股票. 承诺时间:2012年03月22日4承诺期限:2012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21日 目前,承诺正常履行中.
(三)本公司的股东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 将积极推进公司业务骨干和管理层激励计划,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承诺时间:2006年03月31日 承诺期限: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实施 因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 公司尚未具备实施公司业务骨干和管理层激励计 划的条件.公司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积极筹备激励的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 进展将及时披露.
(四)本公司
1、在惠泉啤酒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本公司将协助和督促惠泉啤酒董事会 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12个月内,向股东 大会提出针对惠泉啤酒
2006、
2007、 2008年任意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25%的业绩目标, 参考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前的二级市场股票价格 对惠泉啤酒经营管理层以定向增发或其他方式发行一定数量的股份的股权激励 方案,并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实施. 承诺时间:2006年05月26日 承诺期限: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实施 因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 惠泉啤酒尚未具备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的条 件. 公司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助和督促惠泉啤酒董事会商讨相关事宜并及 时披露.
2、在惠泉啤酒股权分置改革锁定期满后,如燕京啤酒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惠泉啤酒股份, 其出售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惠泉啤酒股权 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格.(在惠泉啤酒实施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份、利润分配、在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债券、权证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 例缩股等事项,则对该价格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