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07-13 |
1 4 g c G U x Y 中府函〔2019〕226 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商事主体住所 (经营场所)禁设区域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目录(第 一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实施过程中如有任何疑 问,请径与市市场监管局联系.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9 年5月29 日中山市人民政府-2-中山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目录(第一批) 序号 经营行业(项目) 禁设区域 禁设依据 监管单位
1 动物饲养场 1.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 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
500 米以内;
距离种畜 禽场
1000 米以内;
距离动物诊疗场所
200 米以 内;
动物饲养场之间距离少于
500 米.距离动物 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
3000 米以内. 距离 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 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
500 米以内. 2.中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2015 年04 月24 日起施行)第四十条 2.《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2010 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1998 年1月1日起施行,
2013 年6月29 日修订)第十九条 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 发中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的通知》(中府办〔2017〕27 号) 【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具体范围参见 《关于印发中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 划定成果的通知》(中农函〔2018〕
802 号)】 农业农村 主管部门 -
3 - 序号 经营行业(项目) 禁设区域 禁设依据 监管单位
2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 动物集贸市场
500 米以内;
距离种畜禽场
3000 米以内;
距离动物诊疗场所
200 米以内;
距离动 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
3000 米以内. 1.《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2010 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1998 年1月1日起施行,
2013 年6月29 日修订)第十九条 农业农村 主管部门
3 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 化处理场所 距离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种畜禽场、动物屠 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 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生活饮用水源地
3000 米以内;
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 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
500 米以 内. 1.《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2010 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1998 年1月1日起施行,
2013 年6月29 日修订)第十九条 农业农村 主管部门
4 动物诊疗 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少 于200 米.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09 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 农业农村 主管部门
5 成品油零售经营 在中山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规划点之外 1. 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2015年10月28日修正)第八条 2.《中山市成品油零售体系 十三 五 发展规划》(2016-2020) 发展和改革 主管部门 -
4 - 序号 经营行业(项目) 禁设区域 禁设依据 监管单位
6 从事取土、挖砂、采 石等项目 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 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崩塌、 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崩塌、滑坡危险区和 泥石流易区的划定,应当与地质防治灾害规划确 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相衔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1 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 条 水务主管部 门7开垦种植农作物项目 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 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 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预防造 成水土流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1 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 条 水务主管部 门8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 作为经营场所的各类 经营项目 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 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 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1988 年6月10 日起施行,2017 年10 月7日修正)第二十四条 水务主管部 门9设立生产、储存、销 售易燃、易爆、剧毒 等危险物品的场所、 设施(除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 补充燃料的场所、设 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