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9-07-13
B19 Disclosure 信息披露 2014年12 月12 日 星期五 zqsb@stcn.

com (0755)83501750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14-041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署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协议内容:因嘉兴市火车站南广场项目与纺工路北延工程项目需要,民丰特种纸股份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部分房屋( 含配套房屋、附属物、设施设备等) 属于本次征收范围 内.根据嘉兴市市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 嘉房征收中心 ) 与公司签订的《 房屋征收 货币补偿协议》 ,公司被征收房屋各项补偿款总额为人民币21,650,019.00元.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已经2014年12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协议概述

1、 嘉房征收中心因嘉兴市火车站南广场项目与纺工路北延工程项目需要实施房屋征 收,公司的部分房屋属于征收范围内.双方按照国务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 嘉兴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充 分协商,就公司房屋的征收补偿事项达成《 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 ,公司被征收房屋各项补 偿费用金额总计人民币21,650,019.00元. 该事项经2014年12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审议通过, 根据 《 公司章 程》 等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 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协议对方为嘉房征收中心,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标的基本情况

1、房产基本情况:本次征收的建筑面积7588.11平方米,其他房屋面积460.4平方米( 含配 套房屋、附属物、设施设备等) .

2、上述房屋土地是公司向嘉兴市国土局租赁,原属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划拨土地,与 公司无关.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房屋情况及补偿金额 公司房屋坐落在嘉兴市f里街70号内,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嘉房权证禾字第

00170781、

00170779、

00019717、

00019718、

0171022、

00019716、00019734号,建筑面积7588.11平方米,其 他房屋面积460.4平方米. 公司同意嘉房征收中心按照货币补偿方式对该房屋进行补偿, 各项补偿费用金额总计 人民币21,650,019元( 包括房屋征收补偿、房屋装修补偿、附属物补偿、设备设施搬迁及安装 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以及其他补偿等) .

2、房屋搬迁、腾退与交付验收 补偿金额确定后,公司不得拆除、损坏房屋,若有违反照价在相应补偿金额中扣赔;

公司 须于2014年12月31日前将所属的被征收房屋搬迁腾空交给嘉房征收中心并经其验收确认.

3、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及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15日内,嘉房征收中心将补偿金额的50%计人民币10,825,010 元支付给公 司,同时公司将征收范围内的土地证、房产证等交给嘉房征收中心.公司全部履行本协议约 定的搬迁和交房义务后的15日内,嘉房征收中心将补偿金余额支付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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