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9-09-18
临沂市润欣木业有限公司年产 1.

5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 年9月1日,临沂市润欣木业有限公司年产 1.5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在临沂市润欣木业有限公司召开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临沂润欣木业有限公司年产 1.5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兰山 区方城镇长久庄村,项目占地面积 4000m2 .项目计划总投资

500 万元,其中环 保投资为 22.8 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

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2.8 万元,环保 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 4.56%.

2017 年9月委托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临沂润欣木业有限公司年 产1.5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8 年6月4日取得临沂市环境 保护局兰山分局"关于临沂润欣木业有限公司年产 1.5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临环兰审[2018]773 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682 号)和《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的要求,2018 年8月临沂 润欣木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监测工作.接受委托后,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派出专业的技术人员对该 项目进行现场勘察,结合现场勘察情况,根据《临沂润欣木业有限公司年产 1.5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兰山分局"关于临沂 润欣木业有限公司年产 1.5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临环 兰审[2018]773 号)、国家有关的环保标准、技术规范,确定该项目验收范围为 年产 1.5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二、项目变更情况 验收期间,项目较环评及环评批复无变化: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 (环办 [2015]52 号)和《关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环评函 [2012]27 号) ,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项目,符合验收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本项目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 期清干,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调胶、涂胶、热压等工序产生的甲醛,锯边工序产生的 粉尘以及有机热载体锅炉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调胶、涂胶、热压等工 序产生的甲醛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光氧催化设备处理, 由一根 15m 高H1 排气筒 排放;

热压工序产生的甲醛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光氧催化设备处理,由一根 15m 高H2 排气筒排放;

锯边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 理,由一根 15m 高H3 排气筒排放;

有机热载体锅炉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和烟尘通过一根 15m 高H4 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调胶、涂胶、热压等工序产生的未被集气罩收集的 甲醛,锯边工序产生的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粉尘,采取安装排气扇、车间通风等措 施处理.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冷压机、涂胶机、热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选 用低噪声设备、隔震、防震等措施.

(四)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木料(8.7t/a)、回收粉尘 (4.287t/a)以及职工生活垃圾(7.5t/a).废木料和回收粉尘作为原料外售给本 地刨花板生产单位;

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胶桶(4t/a) 、废胶渣(0.90t/a) 、废液压油(0.10t/a) 以及废灯管(10 个/a) .废胶桶统一收集后由厂家回收;

废胶渣、废液压油以及 废灯管设置危废暂存间,委托山东尚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临沂市润欣木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编制的《临沂市润欣木业有限公司年产 1.5 万立方米胶合 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检测报告表明,验收检测期间:

1、工况调查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运行正常,实际运行负荷分别达到设计生产负荷的 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的条件,验收监测期间的监测结果具有代表性.

2、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 本项目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 期清干,不外排.

3、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临沂润欣木业有限公司年产 1.5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调胶、 涂胶、热压工序 H1 排气筒 2#监测孔(出口)甲醛平均排放浓度为 4.55mg/m3 , 热压工序 H2 排气筒 4#监测孔 (出口) 甲醛平均排放浓度为 4.12mg/m3 , 满足 《山 东省挥发有机物排放标准》 (DB37/2801.6-2018) 、 《人造板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征求意见稿)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锯 边工序 H3 排气筒 6#监测孔(出口)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为 9.0mg/m3 ,满足《山 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 值要求;

有机热载锅炉 H4 排气筒 7#监测孔(出口)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为 2.9mg/m3 ,二氧化硫平均排放浓度为 11mg/m3 ,氮氧化物平均排放浓度为 69mg/m3 , 排放满足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3) 《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2374-2013,鲁质检标发[2016]46 号 超低排放第

2 修改单)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临沂润欣木业有限公司年产 1.5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无组织颗 粒物最大值为 0.300mg/m3 ,无组织甲醛最大值为 0.093mg/m3 ,满足《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 求.

4、噪声:验收监测期间,临沂润欣木业有限公司年产 1.5 万立方米胶合板 项目的昼间噪声最高值为 55.6dB(A) ,夜间噪声最高值为 48.4dB(A)厂界噪 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 标准.

5、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木料(8.7t/a)、 回收粉尘(4.287t/a)以及职工生活垃圾(7.5t/a).废木料和回收粉尘作为原料 外售给本地刨花板生产单位;

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胶桶 (4t/a) 、 废胶渣 (0.90t/a) 、 废液压油 (0.10t/a) 以及废灯管(10 个/a).废胶桶统一收集后由厂家回收;

废胶渣、废液压油以及 废灯管设置危废暂存间,委托山东尚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6、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所在地理区域无敏感保护目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验收结论 临沂市润欣木业有限公司年产 1.5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环 境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基本可行,主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根据 意见完成整改后,可通过验收.

六、整改要求和建议

1、加强管理,补充完善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记录,确保环保设施的 正常运转,外排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2、制定环保管理专员,制定污染物检测计划,委托有相应监测能力的单位 开展定期监测.

3、危险废物暂存库,增设防爆灯,将废胶渣、废矿油按照危险废物收集后 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及时填写产运记录.

4、北侧两台热压机集气罩需要增宽.

5、厂区内所有环保标识需要按照要求填写内容,排气筒排放口封闭完全.

七、验收报告修改意见

1、补充验收法律法规的依据.

2、细化环评批复、实际建设变更分析,核实项目的处理措施.

3、补充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图、平面布置图.

4、根据厂区整改情况,重新完善验收检测报告. 验收组

2018 年9月01 日 整改情况说明

1、加强管理,补充完善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记录,确保环保设施的 正常运转,外排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2、制定环保管理专员,制定污染物检测计划,委托有相应监测能力的单位 开展定期监测. 已制定环保管理专员,制定污染物检测计划,委托有相应监测能力的单位开 展定期监测.

3、危险废物暂存库,增设防爆灯,将废胶渣、废矿油按照危险废物收集后 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及时填写产运记录.

4、北侧两台热压机集气罩需要增宽.

5、厂区内所有环保标识需要按照要求填写内容,排气筒排放口封闭完全.

七、验收报告修改意见

1、补充验收法律法规的依据.

2、细化环评批复、实际建设变更分析,核实项目的处理措施.

3、补充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图、平面布置图.

4、根据厂区整改情况,重新完善验收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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