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2019-09-16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18 号 相关事项的回复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我公司接到贵部发出的《关于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18 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 )后,对年报问询 函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内部分析和核查,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 你公司董事龚伦勇对 《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 于公司的议案》投反对票,理由是

2018 年年度报 告未能真实反映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远洋翔瑞 )2018 年 营业收入、净利润,该内容存在虚假记载.

鉴于本次董事会资料较多,议案较 多,资料下发时间短,本着对公司负责任的态度,本人亦需要时间消化 第一 季度业绩是

2018 年的,存在虚假记载 .请你公司进一步询问并披露龚伦勇提 出反对理由的具体原因、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公司回复: 经询问,龚伦勇认为上市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系因在董事会 投票时点,对上市公司

2018 年年报中,涉及远洋翔瑞的部分财务数据,尚存异 议. 龚伦勇对相关审计事项的解释说明如下:

(一)关于审计机构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远洋翔瑞在

2018 年11 月、12 月存在突击大量发货的情形,且部分客户设备采购量(一次性几百台)超出其正 常经营规模的情况说明.

1、2018 年远洋翔瑞所处的行业情况 远洋翔瑞主要生产和销售的产品为精雕机、钻孔攻牙机、高光机等专用自动 化设备、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上述设备主要用于加工视窗保护屏、玻璃、玻璃 盖板、高硬度陶瓷、铝铜不锈钢等金属材料,最终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 能手环等智能终端. 目前远洋翔瑞的购货方多为华为、VIVO、OPPO、小米等国内知名智能终端厂 商的供货商.远洋翔瑞的客户的经营规模,与智能终端厂商的出货量密切相关. 经查资料近年来智能终端厂商的智能手机出货量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台 智能终端厂商

2015 年2016 年2016 年 增速

2017 年2017 年 增速

2018 年2018 年 增速 华为(含荣耀) 104.80 139.30 32.92% 153.30 10.05% 206.01 34.38% 小米 70.70 52.90 -25.18% 91.70 73.35% 122.51 33.60% OPPO 50.00 93.00 86.00% 118.00 26.88% 113.31 -3.97% VIVO 40.50 76.60 89.14% 95.10 24.15% 101.13 6.34% 合计 266.00 361.80 36.02% 458.10 26.62% 542.96 18.52% 注:数据来源于 IC Insights 调研机构、各大厂商年报季报等公开信息. 根据华为及小米对外公告,华为在2019年一季度出货量达到5910万台,同比 大幅增长了50.30%.小米2019年一季度出货量2750万台,与上年基本持平. 远洋翔瑞的客户还向智能终端厂商的其他产品如平板电脑、 智能穿戴等供货. 综上,虽然全球智能手机2018年整体有下滑的趋势,但远洋翔瑞客户所合作 的智能终端厂商多为国内行业领先企业,生产销售并无明显的下滑,因此远洋翔 瑞客户有进一步扩大产能的明确需求.

2、2018年下半年远洋翔瑞新产品推出,市场反应良好 2018年的远洋翔瑞主推新产品(RYG570D_ALP)精雕机,正在申请发明专利号 201810330816.9,已取得实用新型号201802531595.7.该产品已通过2018年沃格 光电(上市公司代码603773)验证.此款型号设备生产良率保持在98%以上,同 时减少人工成本50%以上,属于行业领先水平.自2018年下半年推出以来,市场 反应良好.

3、2018年11月、12月远洋翔瑞主要的客户需求情况 2018年11月和12月,远洋翔瑞客户因自身产能扩张、设备升级的需求,与远 洋翔瑞开展合作,远洋翔瑞客户经营发展情况如下: 客户 合同含税金 额 (万元) 产品 终端客户 与远洋 合作时 间 产能发展情况 诚玺电子 1,341.00 手机背板、 盖板华为、TCL、 传音、京东方等 2018年5 月建立

2018 年初新建 湖北十堰厂区 东莞博润 2,380.80 手机背板、 盖 华为、小米等 长期合

2018 年新设东 板作莞寮步厂区 东莞盛蓝 伯4,700.00 智能穿戴设 备 华为、小米等 长期合 作 新租厂房扩张产 能 贵州亮成 2,700.00 手机背板、 盖板华为、VIVO、 OPPO、 小米等 长期合 作2018 新建贵州 遵义厂区 黄石信博 4,760.00 手机背板、 盖板华为、VIVO、 OPPO、 小米等 长期合 作2018 新建湖北 黄石厂区 深圳悦目 1,150.00 手机背板、 盖板小米等 长期合 作2018 厂房搬迁 至深圳龙华扩张 产能 碳元科技 4,360.00 触摸屏及手 机背板等 富士康、华为、 OPPO、VIVO

2018 年 下半合 作2018 年新建 (江 苏中关村科技产 业园内) 上述远洋翔瑞客户均存在产能扩张、新建新租厂房、新购置设备或设备升级 的需求,与行业趋势吻合.上述企业大部分为远洋翔瑞长期合作客户,已建立对 远洋翔瑞产品及服务的深度了解和高度信任.2019年部分客户仍有采购需求. 远洋翔瑞的购货方多为华为、VIVO、OPPO、小米等国内知名智能终端厂商的 供货商.该类智能终端厂商每年都会推出新款智能产品,新产品一般会在9月份 开始对零配件进行打样,于当年年底前确定样机方案,于下年1-3月份选定供应 商和确定交货计划. 智能终端厂商在考核供应商时, 要求其必须具备相应的产能, 并在下放订单前对供货商验厂, 根据供应商的实际设备和产能状况确定订单数量, 以保障其安全及时供货. 远洋翔瑞的部分购货方在设备和生产线老旧产能满负荷 的情况下,希望更新设备和生产线并新增产能,从而获取更多的订单,所以在年 底前将厂房、设备、生产线等硬件设备落实到位,方可在下年初拓展客户并获取 新订单. 综上所述,龚伦勇认为远洋翔瑞客户购买远洋翔瑞的设备属于正常的生产 经营需求,未来仍将持续.2018年11月、12月远洋翔瑞发货量较大,系客户结合 自身产能扩张计划的真实需求所致,远洋翔瑞与客户的交易是真实的.

(二)关于会计师于2019年初对远洋翔瑞的部分客户产品进行走访,发现客 户采购的大量设备都存在未安装、未验收的情况(大量设备未拆封闲置在仓库,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预定可使用状态) .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部分客户未完成安装调试的原因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部分新建或新搬厂房的客户,受场地装修和水电安装 进度的影响,导致截止2018年12月31日设备未能完成安装调试.

2、往来款项的函证回复情况 客户 回函情况 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 回函表示截止

2018 年12 月31 日200 台机器未完成安装调试. 碳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回函表示截止

2018 年12 月31 日预收账款余额和发出商品

200 台机器. 东莞市盛蓝伯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 回函表示截止

2018 年12 月31 日30 台机器已完成安装调试,

170 台机器未完成安装调试. 贵州亮成电子有限公司 第一次回函表示截止

2018 年12 月31 日200 台机器未完成安 装调试和验收;

该客户意识到首次回函确认信息有误后,二次 回函修正截止

2018 年12 月31 日200 台机器部分完成安装调 试但全部验收,所有设备的风险报酬转移. 诚玺电子 (湖北) 有限公司 回函表示截止

2018 年12 月31 日71 台机器未完成安装调试. 东莞博润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 第一次回函表示截止

2018 年12 月31 日48 台机器完成安装调 试和验收,剩余

48 台机器未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

该客户意 识到首次回函确认信息有误后,二次回函修正截止

2018 年12 月31 日96 台机器均已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

3、龚伦勇对调整后财务报表的异议 立信对远洋翔瑞

2018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根据走访及首次回函的结 果,冲减了截止

2018 年12 月31 日尚未完成安装调试的设备销售收入.对于上 述调整,主要的异议如下: (1)东莞博润第二次的修正回函表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96台设备均已完 成安装调试并验收.立信收到回函后,第二次走访了东莞博润,东莞博润表示第 二次修正回函的信息正确.但远洋翔瑞于2019年4月23提起诉讼,要求解除 SO20181100148 BR-2销售合同,并立即返还48台RYG570D_ALP精雕机,因存在上 述诉讼纠纷,最终导致远洋翔瑞未能在2018年度确认收入. (2)贵州亮成第二次修正回函声明因财务人员工作疏忽未对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是否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 一列信息进行核实即予以回函,截止2018 年12月31日部分设备完成安装但全部验收,并已按合同约定出具验收单,与货物 相关所有权风险和报酬归属贵州亮成. 针对上述异议,龚伦勇将与田中精机、立信积极沟通,并同时咨询其他独立 的专业人士意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正确处理上述收入的确认问题.

2、审计报告显示,远洋翔瑞股东李钟南请求判令远洋翔瑞向公司登记机关 申请撤销根据《2019 年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已办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 经理的变更登记,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该案件尚在审理中.远洋翔瑞自 然人股东对远洋翔瑞的财务报表存在异议. (1)请说明自然人股东对远洋翔瑞财务报表存在异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 不限于股东名称及持股情况、提出异议的原因、依据及相关证据. (2)请说明远洋翔瑞是否建立统一的财务核算体系,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 否存在重大缺陷. (3)请结合管理层、经营团队、财务管理等说明远洋翔瑞目前是否正常生 产经营,股东李钟南的请求案件是否对其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你公司对其是否 能实施有效控制. (4)请核实你公司对子公司监督管理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否健全有效.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一)远洋翔瑞自然人股东对财务报表存在异议的具体情况

1、提出异议的股东名称及持股情况 对远洋翔瑞

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提出异议的主要为以龚伦勇为代表 的持有远洋翔瑞 44.32%的自然人股东,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金额 持股比例(%) 龚伦勇 6,776,586.00 31.79 彭君 722,934.00 3.39 叶文新 472,500.00 2.22 王兴华 378,000.00 1.77 王静 283,500.00 1.33 李钟南 141,750.00 0.66 樊文斌 141,750.00 0.66 陶明景 103,950.00 0.49 李兵 94,500.00 0.44 龙剑 79,380.00 0.37 股东名称 持股金额 持股比例(%) 曾武 56,700.00 0.27 叶飞虎 56,700.00 0.27 陈必军 47,250.00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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