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9-07-12
新北市「108 年度(107 学年度)就读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奖学金」 常见问题 Q1:为什麽我无法输入资料? A:本奖学金自

108 年4月1日至

108 年4月20 日受理申请,请於受理期 间登录.

Q2-1:哪些情况下不得申请本奖学金? A:

一、已享有师资培育校院、军警校院、特殊教育学校之全额学杂费补助 ,不得申请.

二、就读各类进修学分班,不得申请,进修学校可申请.

三、第3年起之硕、博士班研究所学生,不得申请.

四、前1学期(1 年级)或前

1 学年(其他年级)有记过以上处分者, 不得申请. Q2-2:有申请其他奖学金者可否在申请本奖学金? A:本奖学金不得申请之条件仅上述四款,故有申请其他奖学金者,可申请 本奖学金. Q3-1:怎麽申请?须要上传哪些资料? A:本奖学金一律采线上申请、审核作业.上传资料如下:

一、成绩证明文件(需有加盖学校关防或经学校认定核章) .

二、邮局帐户封面影本(直系亲属亦可) .

三、身心障碍学生之身心障碍证明(无则免附) .

四、低收入户证明(无则免附) . 「不需要」户口名簿或户籍誊本,由本市民政局电脑查询. Q3-2:要怎麽上传?应注意哪些? A:

一、本网站上传接收档案格式为图像档:如.JPG、.TRF、.BMP 档,不 接受 PDF 档案格式.

二、上传方式:凡持有照相型手机或数位相机即可自行将成绩单等文件 拍照,并将该档案上传本网站.

三、请注意上传的图档如模糊至无法辨识,将视为资格不符办理,故请 同学务必於申请完成后,请记得点选下载 PDF 档,确认所登打之相 关注册、申请资料是否正确,并请另行点选下载上传之档案,开启 确认档案是否正确、清晰可辨识.

四、有关上传成绩单文件,应有加盖学校戳章,不得为学生自行拍照、 截图之画面档案.成绩文件未有学校戳章则视为不符文件. Q4-1:成绩采计的围为何? A:大专及高中职一年级学生之成绩,以提送「一年级上学期」之成绩为证 明.其他年级学生之成绩,以提送「前一学年上、下学期」之成绩为证 明. 例如:现在就读高中一年级,请用一年级上学期总平均成绩;

就读高中 /大学二年级,请用高中一年级上、下学期(即整学年)总平均成绩.惟 五专

4 年级视为大专一年级,故仅采计四上成绩. Q4-2:毕业生或之前年度未申请者,得否申请? A:本奖学金系给予设籍本市且目前仍就学之学生,故已毕业学生或现已休 退学生不符合「目前就学」之身分,不得申请.另本奖学金系以当年度 政府预算执行,无法追溯. Q5:申请奖学金的成绩标准为何? A:

一、学业(智育)平均在

80 分以上.

二、前1学期 (1 年级) 或前

1 学年 (其他年级) 未有记过以上处分者.

三、体育

70 分以上;

身心障碍学生

60 分以上.(大专院校以上如无选 修体育可免附体育成绩,请於体育成绩栏位勾选「免修」并上传 学生「历年成绩单」佐证;

高中职学校依教育主管机关规定免开 体育课者,得由学校出具证明(请上传),免附体育成绩,仍请於体 育成绩栏位勾选「免修」)

四、成绩为等第者,须由学校出具换算表并换算为原始分数(倘有,请 上传该换算表,以利本局查验). Q6:本奖学金录取名额与金额为何? A:

一、大专校院组(含五专

四、五年级及研究所) :共335 名,扣除低收 入户、身心障碍人数后,依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除低收入户、 身心障碍学生外,每校限录取至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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