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20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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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岳发改价费〔2018〕170 号 关于开展

2018 年春季教育收费督查工作的 通知各县市区发改局、财政局、教体局(教育局、教文局) :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 为,维护学生和学生家长权益,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 体局决定联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春季教育收费政策执 行情况的督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收费政策 执行情况,听取县市区对我市教育收费管理意见和建议,促-2-进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督查内容 主要督查

2018 年春季开学以来,各县市区是否贯彻落 实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幼儿 园)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2017〕

771 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 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 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2017〕668 号) 、湖南省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学校学 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2017〕915 号) 、 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 补充意见》 (湘教发〔2017〕25 号)和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岳阳市财政局、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

2018 年春季 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岳发改价费〔2018〕52 号)等收费政策精神,具体内容包括:

1、是否严格执行以上文件,并制定了有利于政策落实的 具体措施或规定.

2、 是否有超出以上文件规定, 擅自设立项目或扩大范围、 提高标准收取费用的现象.

3、是否有肢解收费项目,变相多收费用的现象.

4、收取费用使用的票据是否规范合法,有无收费不开票 -

3 - 或开具不合法票据现象.

5、是否存在违规收取择校费、补课费现象.

6、是否严格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政策,有无代收保 险费等现象.

7、民办学校遵循省定

9 项原则的执行情况, 以及各地对 民办教育收费事中、事后综合监管情况.

8、中小学校教辅材料是否按省规定组织征订发行,是否 违背自愿购买、 "一教一辅"原则,是否严格落实"五限"即"限 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政策.

9、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学校是否在开学前将本学 期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包括教辅材料书名、出版单位、 价格等)在政务网或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10、 是否在收费场所将相关收费政策进行了公示, 公示内 容是否符合文件规定.

11、 其他教育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以及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 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三、督查形式

1、在各学校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各县市区发改、 财政、教育业务骨干组成督查组进行异地交叉督查.督查共 分10 个组,具体分组情况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2、督查组成员从各县市区发改、财政、教育抽调

4 人 组成,其中发改局

2 人(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各

1 人) 、财政、教育业务骨干各

1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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