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11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 》第一类 鼓励类 ,第二十二项 城 市基础设施 第4款 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 ,因此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的要求.

(二)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于

2016 年9月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环发[2016)176 号),规划提出,通过将维系国家或区域生态安全、保障和提 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具有战略意义的生态区域, 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并实施最为严格的生态保 护制度, 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理顺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改善和提高生态服务功能, 推动形成满足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基本需求且符合山东实际的生态安全格局,为全省生态 保护与修复、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提供重要支撑. 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世界文化自 然遗产的全部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重要水源保护地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

一、二级保护区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其中,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以 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必须纳入

1 类红线区, 省级及以上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 护区、省级及以上森林公园的保育区、省级及以上湿地公园的保育区等按法律法规要求需实 施最严格管控制度的,原则上也应纳入

1 类红线区. 根据《山东省德州市生态红线优化方案》可知,庆云县共有

2 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别 为:德州市庆云县防风固沙功能区生态红线、庆云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具体见表 1. 表1 本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区域信息表 生态保护对象 范围 庆云县生态 保护红线区 德州市庆云县防风固沙功能区生态红线 东至杨习武村,西至小侯,南至山东天 庆化工有限公司,北至小徐村 庆云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坡许村南部,刘贵村、玉皇村北部 该项目位于庆云县城区, 涉及庆云县防风固沙功能区生态红线,不属于 有损主导生态系

3 统服务功能的开发建设项目 .

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 拟建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项目周围大气环境 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经预测,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 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庆云县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拟建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 程度不大.

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 拟建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建筑项目,项目资源消耗较少,不需要蒸汽、天然气、生产用 水消耗,因此项目整体资源消耗不大,不会对当地的资源供应产生明显的影响,不会触及当 地资源分配的上线,项目建设在资源利用上合理.

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符合性 德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印发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 (德政字 [2017]34 号) ,已于

2018 年12 月31 日失效,暂无新负面清单出台.

(三)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 拟建项目位于庆云县城区内, 项目所在区域附近无珍稀物种及文物古迹保护对象及自然 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项目用地符合庆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 的影响较小,拟建项目选址选择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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