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9-07-11
公告 2018年12月21日 星期五 公告热线: 0571-87054412

11 法院公告2018年12月21日(2018 ) 浙0110民初15397号 夏少军、 夏龙照: 本院受理的原告崔芳安诉你们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 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 知书及开庭传票等.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 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9 年3月14 日14 时00 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 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10民初

18446、 18450号 沈华锋: 本院受理原告李彩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 二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 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2019年3 月15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三号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 理, 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10民初

18439、 18441号 张建强: 本院受理原告李彩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 二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 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2019年3 月15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三号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 理, 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10民初17209号 李建明、 罗正: 本院受理原告青藤物业有限公司诉 被告李建明、 罗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 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及开 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60日即视为送 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2019年3月15日9时00分 在本院第三号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判 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212民初2065号 天津正本自控系统有限公司: 原告宁波鹏凯电气 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正本自控系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 纠纷一案,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92条 的规定, 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8) 浙0212民初2065号 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 嵩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 决, 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至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 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213民初2730号 费荣祥: 本院受理原告黄海平诉你买卖合同纠 纷一案, 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 文书,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 条的规定, 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8) 浙0213 民初

273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决如下: 被告费荣祥 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黄海平和 田玉籽料款及利息330万元, 并按310万元货款按中 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赔偿给原告自 2014年1月1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损失.案件 受理费

33 200 元、 公告费

650 元、 保全费

5 000 元, 合计38 850, 由被告费荣祥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 起, 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判 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并按 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 中级人民法院.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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