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9-07-11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 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 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 解锁条件.

3 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业绩条件需满足:201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00万元或公司市 值在2016年度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达到或超过100亿元;

同时,本计划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 各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1)公司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24,409.3万元;

(2)公司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24,409.3万元,不低于授 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即2013-2015年)的平均水平-499.62万元;

公司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942.98万元, 不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 (即2013-2015年) 的平均 水平-6,404.89万元.

4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考核对 象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只有在 中 以上(包括 中 ) 方可具备申请解锁当期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资 格,具体解锁比例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而定. 当期 剩余所获授的但因未达到完全解锁条件而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予以注销. 本次申请解锁的121名激励对象考核 结果均为优,符合解锁要求.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满 足. 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也不存在《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或不 能解除限售股份情形.董事会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 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相关事宜.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股份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5月6日.

2、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 3,515,400 股,占限制性股票总 数的 20%,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48%.

3、 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为121人.

4、 各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含送转股份) 第三次可解锁限 制性股票数量 剩余未解锁限 制性股票数量 何伟校 董事、总经理 396,000 198,000 198,000 鲁尚毅 副总经理 288,000 144,000 144,000 王晓英 副总经理 252,000 126,000 126,000 蒋志康 副总经理 252,000 126,000 126,000 濮卫锋 董事会秘书 144,000 72,000 72,000 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116 人) 5,698,800 2,849,400 2,849,400 合计 7,030,800 3,515,400 3,515,400 注:由于何伟校先生、鲁尚毅先生、王晓英女士、蒋志康先生、濮卫锋先生 五人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