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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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代号:2868) 关连交易 增加向北京鎏金出资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八日的公告及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十月十日的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增加向北京鎏金出资的关连及须予披露交易.完成第一次注资后,北京鎏金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0,000 元,由首创投资及北京众置分别持有60%及40%.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北京鎏金股东(包括首创投资及本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北京众置)进一步同意按各自於北京鎏金的持股百分比(即60 % 及40 % ) 向北京鎏金的注册资本增资合共不超过人民币920,000,000 元.因此,北京鎏金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00,000,000 元增至不多於人民币1,720,000,000 元.於第二次注资后,首创投资及北京众置各自的持股百分比(即60%及40% ) 将维持不变. 於本公告日期,首创集团直接持有1,649,205,700股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全部已 发行股本约54.47 % . 根鲜泄嬖,首创集团被视为控股股东,故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首创投资为首创集团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并於北京鎏金的注册资本中拥有60 % 权益.因此,北京鎏金为首创集团的联系人及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而由於第二次注资所涉及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 条)超过0.1 % 但全部低於5%,故第二次注资须受上市规则第14A 章的年度申报及披露规定限制,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C

1 C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八日的公告及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十月十日的通函,内 容有关(其中包括)增加向北京 鎏金出资的关连 及须予披露交易 . 於本公告日期,北京鎏金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0,000 元,由首创投资及北京众置分别持有60%及40%. 协议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北京鎏金股东(包括首创投资及本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北京众置)进一步同意按各自於北京鎏金的持股百分比(即60 % 及40 % ) 向 北京鎏金的注册资本增资合共不超过人民币920,000,000元. 根,第二次注资将由首创投资及北京众置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前以现金支付.北京众置的出资将以本公司内部资源拨付. 首创投资及北京众置向北京鎏金的出资金额乃经参考北京鎏金现时可用的营运资金以及北京鎏金关於一般营运用途、西黄村棚户区改造及土地开发项目的资金需求后厘定. 有关北京鎏金的资料 北京鎏金为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於本公告日期由首创投资及北京众置分别持有其注册资本的60 % 及40 % . 北京鎏金的业务围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土地开发、信息谘询及物业管理.北京鎏金已取得北京市石景山区西黄村棚户区改造及土地开发项目的开发权. 由於原定开发计划因考虑拆迁款调整及资金成本增加而修订并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北京鎏金於西黄村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包括首创投资及北京众置收购北京鎏金前产生的金额)由约人民币5,000,000,000元增至约人民币8,558,000,000元. 该投资金额的20 % ( 即约人民币1,720,000,000 元)预计将由北京鎏金股东按各自的持股百分比出资,而余下80 % ( 即约人民币6,840,000,000 元)预计将以银行借贷拨付.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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