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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篇中文判案书及50 872篇英文判案书上载至司法机构的网站.3.13 由2009年 1月 起,司法机构亦将高等法院及区域法院作出的判刑理由上载至司法机构的网站.截至2011年10月31日,已有1761份中文判刑理由及3162份英文判刑理由上载至该网站.此外,司法机构网站亦登载了93份实务指示及一套陪审团指引的双语版本可供参阅. 3.14 司法机构出版了《双语普通法》系列.该系列有关刑事法 的首册案例汇编於2003年年底出版,当中载有香港及其他普通法司法管区的英文判词摘录及其中文译本.该等摘录为经常於本港刑事法院被引用的案例. 《双语普通法》系列有关土地案件和雇 佣案件的第二及第三册,亦已分别於 2005年及2006年出版. 3.15 司法机构亦出版了《英汉法律词 汇 》及《 汉 英法律 词汇》 , 为查找用於法例中双语法律词 语提供便捷的参考工具. 《汉英法律 词汇》於1999年首次出版,而《英汉法律词汇》第四版则於 2004年 出版.司法机构拟於 2012年编纂《英汉法律词汇》的更新版.

6 司法机构网站设有法律参考资料系统,提供的参考资料包括判案书、判刑理由、实务指示及陪审团指引,可供公众阅览.立法会秘书处IN17/11-12 资料研究部第7页双语法官及司法人员 3.16 截至2011年10月31日,在150名法官当中,有115名具备全 面的双语能力.当局为双语法官提供多种不同形式的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以中文进行聆讯及拟 备和宣告判决的技巧. 3.17 法庭传译员在法庭使用中文方 面担当重要的支援角色.截至2011年10月31日,司法机构聘有合共 143名法庭传译员,派驻不 同的办事处及各级法院.同时,亦有其他司法人员支援法庭使用中文,例如负责拟备双语法庭文件的法律翻译主任.当局会定期为这些司法人员举办语言培训课程. 法律教育 3.18 本港3间 法律学院均有提供课程,以增强法律系学生在使用中文作为法律语言方面的能力.它们是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及香港城市大学的法律学院. 3.19 香港大学为法律系学士课程的学生提供 实用中文 课程,此课程是所有一年级学生必修的一般语言课程.法学士课程学生亦可於二至四年级选修 在 法律事务的中文使用 I及II课程.在投身法律专业之前,学生须完成法律专业证书课程.该证书课程的学生可选修 在 法律事务的中文使用 及 以中文进行调解 等 科目. 3.20 至於香港中文大学,所有修读法学士课程的学生须於一年 级修读 专 业中文 课 程.该大学同时亦为学生提供两个有关内地普通话的选修科目,以帮助他们加深对中国法律及法律制度的t解.法律专业证书课程设有两 个中文选修科目,包括 (a) 撰写及 草拟商业文件(中 文) 及(b) 撰写及草拟诉讼文件(中 文)(民事及刑事) . 立法会秘书处IN17/11-12 资料研究部第8页3.21 香港城市大学为法学士学生设有一个必修的 法 律中文 课程.法学士课程的另一必修科是 中 国法律制度 . 此外,学生亦可选择修读针对中国法律的法律选修科目.法律学院亦开办具学分的 法 律实习 项 目,让学生可於中国及/或香港的法律环境工作.其法律专业证书课程则设有一个称为 内地相关法?交?基 础 的选修科目. 无律师代表诉讼人与在法庭使用中文 3.22 在香港,大 部分无律师代表诉讼人是华语人士,他们均希 望法庭可以中文聆讯其案件.厥畿胺ü7观察,在诉讼双方或其中一方没有律师代表的案件中,通常会使用中文.8如果法律程序中的双方或其中一方没有律师代表,诉讼人以中文拟备状书、向法院作供及陈词的情况非常普遍.在此情况下,若以英文进行聆讯,则法律程序中每一步均须予翻译.除增加讼费外,关淑馨法官认为,这将难以 公正而迅速地处理法律程序 . 3.23 关淑馨法官表示,尽管法庭提供全面且优质的翻译服务,但对於不懂或不熟悉英语的诉讼人而言,他们在心理上仍会觉得直接使用中文,让他们可即时明白法庭上所发生的每一件事较为可取.关法官的观点与多项学术研究的结果一致.9有关的研究报告特别指出,很多粤语人士希望在法庭环境中使用其母语,因为他们既不熟悉亦没有信心使用法律语言.为消除诉讼人的忧虑,并尽量使令他们觉得法律程序公正持平,法庭一般会倾向以中文进行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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