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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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 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 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HANGHAI ELECTRIC GROUP COMPANY LIMITED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2727) 持续关连交易 订立《采购框架协议》与《销售框架协议》 绪言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董事会审议及通过了相关议案, 同意本公司附属公司天沃科技与中国能源签订《采购框架协议》和《销售框架协 议》 ,,

天沃科技将与中国能源发生采购、销售之关连交易. 上市规则涵义 於本公告日期,中国能源持有中机电力16%股权,天沃科技持有中机电力80%股权.本公司目前合计拥有天沃科技对应股份数量为263,748,888股的表决权,占天 沃科技对应总股本表决权的29.87%,为天沃科技控股股东.天沃科技、中机电 力均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而中国能源为本公司附属公司的主要股东.因此,中国 能源为上市规则第14A章所界定本公司附属公司层面之关连人士,就上市规则第 14A章而言,根敬巍恫晒嚎蚣苄椤泛汀断劭蚣苄椤纺饨械母玫冉灰 构成本集团之关连交易. 由於该等交易各自的最高适用百份比率(上市规则所定义者)均超过 1%但少於 5%,该等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 14A 章项下之申报及公告规定,惟可获豁免遵 守有关通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须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此外,由於该等交 易是本集团与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之间按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的关 连交易,该等交易亦可依鲜泄嬖虻 14A 章101 条之规定豁免有关通函(包括 独立财务意见)及须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绪言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董事会审议及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 本公司附属公司天沃科技与中国能源签订《采购框架协议》和《销售框架协议》 ,,

天沃科技将与中国能源发生采购、销售之关连交易. * -

2 - 《采购框架协议》概要 协议签署日期 :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订约方 : ? 天沃科技(买方) ? 中国能源(卖方) 主要事项 : 天沃科技将向中国能源采购光伏组件、支架、电缆、风电 机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等产品及其配套服务. 有效期 : 一年 《销售框架协议》概要 协议签署日期 :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订约方 : ? 中国能源(买方) ? 天沃科技(卖方) 主要事项 : 天沃科技将参与中国能源在发电业务领域的 EPC 项目的总 承包服务,并为其提供工程项目管理及技术谘询等服务. 有效期 : 一年 年度上限及厘定准则 《采购框架协议》 下表载列天沃科技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向中国能源采购之过往 金额,及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建议年度上限: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过往金额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建议年 度上限 二零一六 年 二零一七 年 二零一八 年 二零一九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

3 - 向中国能 源采购总 额000500 於厘定上述向中国能源进行采购的建议年度上限时,董事已考虑(其中包括) :

1、天沃科技与中国能源将在能源、化工、节能环保等产业领域加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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