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9-07-09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 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 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含采矿权的资产及负债价值评估 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拟实施债权转股权所涉及的 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不包含采矿权的资产及负债价值 评估报告摘要 亚评报字【2018】227号 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 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的规定, 坚持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 采用资产基础法, 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 对贵公司拟实施债权转股权所涉及的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包含采矿权 的资产及负债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10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 报告如下: 评估目的:确定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包含采矿权的资产及负债价 值,为其拟实施的债权转股权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评估对象: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及负债. 评估范围: 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经审计后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 不包含采矿权的资产及负债, 具体以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资产评估 明细表为准.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18年10月31日.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10月31日, 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申报评估的经审 计后的不含采矿权的资产总额为296,797.30万元,负债299,713.89万元,净资产-2,916.59 万元;

评估值总资产为314,094.52万元,负债299,337.97万元,净资产14,756.55万元.与 经审计后的账面价值比较,资产评估增值17,297.22万元,增值率为5.83%,净资产评估 增值17,673.14元,增值率605.95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评估结果的详细情况见 资产评估明细表. 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含采矿权的资产及负债价值评估 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2018 年10 月31 日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

100 流动资产

1 88,337.67 90,296.98 1,959.31 2.22 非流动资产

2 208,459.64 223,797.54 15,337.90 7.36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 10,000.00 9,112.97 -887.03 -0.09 持有至到期投资

4 长期应收款

5 长期股权投资

6 164.00 239.54 75.54 46.06 投资性房地产

7 固定资产

8 66,495.39 78,202.19 11,706.80 17.61 在建工程

9 112,923.99 112,985.57 61.58 0.001 工程物资

10 固定资产清理

11 生产性生物资产

12 油气资产

13 无形资产

14 5,976.64 10,357.65 4,381.01 开发支出

15 商誉

16 长期待摊费用

17 10,551.13 10,551.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 537.03 537.0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 1,811.46 1,811.46 资产总计

20 296,797.30 314,094.52 17,297.22 5.83 流动负债

21 278,680.87 278,680.87 非流动负债

22 21,033.02 20,657.10 -375.92 -0.02 负债总计

23 299,713.89 299,337.97 -375.92 0.00 净资产24 -2,916.59 14,756.55 17,673.14 605.95 对评估结论的说明: 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土地使用权为划拨性质土地使用权, 截至 评估基准日尚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本次评估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依据划拨土地 使用权的特殊性,本次评估过程中未考虑土地增值收益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未考虑 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正文中描述的资产评估报告成立的前 提、假设条件、特别事项及使用限制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含采矿权的资产及负债价值评估 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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