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9-07-08 |
3、在收购人承诺收购余股的两个月的期间之后,余股的流动性及交易的便 利性将会更低.
(二)本公司流通股股票终止上市交易后, 余股股东在本公司享有的权益受到 影响的风险
1、本公司流通股股票因要约生效而终止上市交易后,本公司可能对章程进 行修改, 本公司的章程将不再需要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上交所上市规则对上市公 司章程的特别要求,届时,余股股东在本公司享有的权益较之章程修改前可能有 所减少.
2、本公司流通股股票因要约生效而终止上市交易后,本公司将不再需要遵 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届时,余股股东能够 获取的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将实质性减少.
3、本公司流通股股票因要约生效而终止上市交易后,本公司可能依法变更 公司组织形式,因此可能影响到余股股东在本公司享有的权益.
六、关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预受要约及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参见《要约收购报告书》
第四节第七条的规定.
七、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期间和申报程序请参见同日公告的《中国东电集团
5 公司关于换股要约收购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一个交易日,东方锅炉股票的收盘价格远远高于25.40 元.投资者若行使1份现金选择权,所持有的1股东方锅炉股票将以每股25.40元 的价格出售给东电集团,可能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
八、要约期满后,接受要约的本公司股东在办理预受股份转让及换股过户 登记手续时,所涉及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参照A股交易执行,其中包括印花税、过 户费、交易经手费、证管费等相关费用(以下简称相关税费).此次要约收购的 清算过户手续是采用两次过户一次清算的方式完成, 即相关税费按照两次交易收 取,其两次交易过户的清算数据合并计算,并通过当日清算文件向结算参与人发 送.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而言,买入东方电气按照东方电气换股要约价 格(31.35元/股)与所换得的东方电气股份数量为基准计算相关税费,卖出东方 锅炉按照要约期最后一个交易日东方锅炉的收盘价与卖出东方锅炉股份数量为 基准计算相关税费, 接受要约的本公司股东要确保资金账户中有足额资金用于支 付相关税费.
九、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6 目录
第一节 释义…7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8
第三节 利益冲突…11
第四节 董事会建议…14
第五节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17
第六节 重大合同和交易事项…18
第七节 本次要约收购的风险提示及其他…………………19
第八节 董事会声明…20
第九节 独立董事声明…21
第十节 备查文件…22
7
第一节 释义若非特别指出,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东方锅炉 : 指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东电集团 : 指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本公司的实质控制人 东方电气 : 指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系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7 年10 月26 日已更名后的名称 东方汽轮机 : 指东电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 本报告 指本公司董事会关于东电集团要约收购本公司事宜致 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本次要约收购 : 指收购人向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发出全面 换股要约收购的行为 要约收购报告书 : 指收购人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