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9-07-07 |
5 个工作日向当地 人社部门报送开班备案信息,按照定点专业(项目)培训技术标 准组织实施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开班备案信息主要包括 定点培训专业(项目)名称、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人数、 培训师资、结业考试时间和培训人员花名册(含姓名、身份证号 码、联系电话),需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还应明确技能鉴定 时间. 第十六条 依托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管理系统推行就业 创业培训实名制信息化管理. 培训过程实行指纹或人脸识别考勤. 郑州市和在郑省属高校的创业培训先行应用视频监控系统, 其他 地区的就业创业培训应在
1 年内应用视频监控系统. 第十七条 就业创业培训实行基础知识+实习操作(或完成 创业培训指定任务)结业考试制度.实习操作和基础知识结业考 试由定点培训机构按照相应专业 (项目) 培训技术标准组织实施, 当地人社部门进行监督指导.
第四章 培训合格证 第十八条 《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合格证》(附件 2,简称 培训合格证)由省人社部门统一编号印制,免费发放,证书印制 工本费由省本级就业补助资金列支.探索推行电子培训合格证. 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就业主管机构负责本地区培训合格证的申领、 使用、验印和监督管理. 定点培训机构签发的培训合格证, 应由为其发放培训合格证 的人社部门加盖 XXX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就业创业培训合 格证专用章(钢印),未经验印的培训合格证无效.创业培训合 格证先行使用河南省创业培训管理系统打印,1 年内实现就业创 业培训合格证统一使用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管理系统打印. 第十九条 培训人员参加网络(电商)创业培训在平台成功 开办网店, 或者参加 SIYB 创业培训或互联网+创业培训完成培训 模块相应任务,且基础知识结业考试合格的,发给培训合格证. 培训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 基础知识和实习操作结业考试 均合格的,发给培训合格证. 第二十条 培训合格证实行分级申领,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 构向当地人社部门申领. 各级人社部门和各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 构应加强培训合格证管理,建立培训合格证领用台账,确保培训 合格证规范管理、安全使用.
第五章 培训补贴 第二十一条 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展就业创业培训, 可 申请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和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和程序按照 《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培训人员缴纳培训费用的,培训补贴由个人申 请并拨付个人. 个人申请培训补贴应提交以下资料并对资料真实 性负责.
(一)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
(二)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材料;
(三)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专项职业能力证、 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四)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复印 件;
(五)申请人的银行帐户信息. 第二十三条 定点培训机构垫付培训补贴的,培训补贴由培 训机构申请并拨付培训机构. 定点培训机构申请培训补贴应提交 以下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一)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
(二)培训人员花名册;
(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材料;
(四)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专项职业能力证、 培训合格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