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9-07-07

69 ― 附件

4 大气污染源优先控制分级技术指南 (试行)

第一章 总则1.

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指导各地进一步挖掘污染减排潜力, 改善空气质量、应对重污染过程,为编制城市或区域大气污染源 优化减排方案和应急预案,以及未来进行经济、能源结构调整提 供科学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国家环境保 护 十二五 科技发展规划》、《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编制《大气污染 源优先控制分级技术指南(试行) 》 (以下简称指南) . 1.2 适用范围 1.2.1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城市或区域开展大气污染源优先控 制分级工作. 1.2.2 本指南明确了大气污染源优先控制分级的内容、工作 程序、技术方法和要求. 1.3 编制依据 ―

70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 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十二五 规划》 《国家环境保护 十二五 科技发展规划》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使用其最新版本. 1.4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污染源: 向大气环境中排放固态与气态污染物的排放源统称 污染源, 本指南所指污染源仅包括已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 (控制)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大气污染源,超排放标准和超总 量控制排放的污染源应直接列入控制名单, 无需利用本指南再进 行计算. 污染源分级: 将不同污染源按照一定的标准分成不同控制先 后的级别. 目标区域:指进行污染源分级的城市或区域. 污染源空气质量影响敏感系数:指污染源排放 1t 污染物对 目标区域空气质量的平均浓度贡献值. 敏感因子: 指敏感系数除以对应污染物的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值(日均值)所得因子. ―

71 ― 等标污染负荷: 指某污染物年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空气质 量二级标准值(日均值)所得因子.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成分谱:污染源排放 VOCs 的 化学组分质量百分比组成. VOCs 臭氧生成潜势:本指南中指污染源排放 1t VOCs 可生 成的最大臭氧量. 归一化: 指将一组数据利用统计方法进行数学处理使其全部 归为 0-1 的值. 分级指数:指用于确定污染源优先控制级别所依据的指数. 推荐模式:本指南将附录 A 所列的数值模拟模式作为推荐 模式, 同时不排斥其他可实现相同功能及模拟效果的空气质量模 型.推荐模式原则上采取互联网等形式获取,获取内容包括模式 的使用说明、执行文件、用户手册、技术文档、应用案例等.推 荐模式为空气质量模拟模式, 用于污染源对区域空气质量影响敏 感系数的模拟. 1.5 指导原则 (1)科学性与实用性原则:以污染源优化减排与空气质量 快速改善为最终目标, 基于多地数年的污染源实地调研与环境规 划管理研究工作,结合在典型地区开展的示范应用结果,确定指 南内容与工作步骤,使指南具有较强的科学性与实用性. (2)适用性、可操作性原则:分级内容的设计、分级方法 的选择等在保证科学性的基础上, 同时考虑到各地实际操作过程 的可行性. (3)因地制宜与循序渐进原则: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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