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9-07-07
1 2014年文登金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6年付息公告 由文登金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15日发行的2014年文 登金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6年 5月16日开始支付自2015年5月15日至2016年5月14日期间(以下简称 "本年度")的利息.

为保证付息工作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 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4年文登金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4文金滩(124752).

3、发行人:文登金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的本金 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至第7年分期兑付.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 [2013]2581号"文件批准发行.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6.99%.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9、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4年5月15日至2021 年5月14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5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 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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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4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5 年5月15 日至

2016 年5月14 日, 逾期部分不另行计息.

2、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 6.99%.

3、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6 年5月13 日.截止债权登记日日终,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对其托管账户所记 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付息日:2016 年5月16 日.

三、付息办法

1、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 者, 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 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 再由该证券 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 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 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

1 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 要求办理: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

3 证,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人身 份证,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复 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 更名、 合并或有其他变更情况, 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 咨询该二级 托管人.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 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2014 年文登金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对上述规定予 以明确说明. 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 务部门缴付. 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工作. 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 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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