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9-07-07
1 案例

1 福建省邵武市某公司异地 倾倒危险废物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

一、案情简介

2017 年7月10 日,福建省沙县环保局接到匿名举报,有 人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内倾倒恶臭泥土,可能污染 环境.

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投诉者所称的恶臭泥土共

5 处,泥土中散发出刺鼻气味,初步判断可能为危险废物.执 法人员随即通知公安、检察机关共同开展调查. 沙县环保局将废泥土转移至三明市万源再生资源有限公 司危废仓库暂存.经检测,泥土的渗滤液 pH 值最低为 0.75, 泥土中苯并(a)芘的浓度为 0.0008mg/L,分别超过《危险 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GB5085.3-2007)危险废物认定 限值和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5085.3-2007) 表1限值, 可判定所倾倒泥土为具有浸出毒性特征的危险废 物. 公安机关调取弃土场及周边主要道路的监控设施,对7月9日至

10 日期间通过该路段的

7 辆可疑车辆逐一排查, 锁定涉事车辆, 并从涉事车主供述中了解到, 从事废机油 (危废)处置的南平邵武某公司的副总欧某为谋取私利,私自联 系相关涉案人员及车辆将该公司储存的危废分

10 次倾倒在

2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内.

二、查处情况 本案中涉及的泥土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900-041-49) ,且非法倾倒的数量达

235 吨,涉嫌环境污染 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最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6〕29 号)的规定,非 法倾倒危险废物一百吨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后果特别严 重" ,沙县环保局依法将案件移交沙县公安局侦查办理.该 案件已被公安部挂牌督办,有6名涉案人员被公安机关刑事 拘留,除2名被取保候审外,其余

4 名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 捕.

三、案件启示 在日常执法过程中,要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对群众提供 的线索应及时判断,对可能涉及环境违法行为的要做到快速 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及时固定证据.在案件 查处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第一时间 通报相关部门,特别是涉及人身安全、污染犯罪的案件,要 及时告知公安、检察机关,请求提前介入,防止证据灭失、 人员逃匿.同时,在现场处理过程中,应按要求将涉案物品 转移到有条件的场所暂存,并对现场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 二次污染的发生.

3 案例

2 广西防城港市某公司通过暗管排放水污染物案

一、案情简介

2017 年5月10 日,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在巡 查时发现,某公司雨水排水口有乳白色污水排出,执法人员 随即在该公司外围摸排,在排除其他企业通过该雨水口排放 污染物的可能性后,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现场 发现,该公司污水收集池东北面池壁中部,接有一根埋设在 地下的白色塑料水管.该公司污水收集池内污水经埋设在地 下的白色塑料水管排入污水收集池东北面雨水井,沿厂区雨 水排水管排入厂区外排洪管道,通过厂区外水沟流入水尾 江.

二、查处情况 经监测,该公司

1 号雨水井、2 号雨水井、3 号雨水井、 厂区大门前雨水排水口等处的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 磷酸盐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限值.执法人员连夜对该公司进 行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 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防城港市环境保护 局依法对该公司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实施查封.该 公司现场工作人员以公司负责人不在现场为由,拒绝继续配 合执法人员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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