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07-07

1、污染物减排指标未完成的 没有减排指标

2、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的 污染物达标排放

3、已建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 三同时 制度且限期整改未完成的 无已建项目

4、已批项目未按规定时限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验收未予通过的 无已批项目 局部禁批或限批 拟建项目情况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 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对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要禁批 不在敏感区域

2、对毗邻居民区的化工项目等有环境风险的项目要禁批 不属于化工项目

3、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之外,对有污 染的新上项目要禁批 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4、南水北调和小清河大堤两侧

5 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项目要禁批 不在该范围之内 区域限批 不属于区域限批范围 表2项目建设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符合情况表 -

3 - 基本原则 拟建项目情况

(一)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 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备案管理部门办 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已在临朐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登 记备案号:15072400201

(二)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 三同时 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 号)的 有关规定 根据表

1 的分析结果,本项目符合 鲁环发[2007]131 号的有关规定.

(三)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 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 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已建成但未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各类园区,其产 业结构不明确、功能区划不清晰、环保设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入园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项目选址 符合当地用地规划.

(四)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

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 题章节

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 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可行的预警监测 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 本次环评设置了环境风险评价专 题,并按照导则进行了风险识别、 预测,提出了防范措施、预警监测 措施、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

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坚决杜 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 本项目为国家允许类项目,符合产 业政策要求.

2、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 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区域环境质量可以达标.企业无减 排任务,拟建项目无总量指标.

3、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 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 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 把握 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 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 态功能区的各级保护区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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