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2019-07-06

第四节中加以讨论. 11. 下文

第三节 A 至E内容围绕主题,含有马来西亚政府就已接受的

62 项建议 做出的反馈和回应.这些建议以 A/HRC/11/302 的列举方式援引.对某些建议的 其他回应也会在本报告其他节中提及,并相应指明. A.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1. 适足住房和生活水准(建议

48、49) 12. 马来西亚政府承认,马来西亚迅速实现的工业化引起了不断扩大的城市 化,从而造成了越来越大的经济压力,限制了城市中等收入家庭负担高质量住房 的能力.为了应对这种情况并缓解未来自有房屋者的压力,马来西亚政府成立了 一个名为 一个马来西亚人民房屋 的法人实体(一个马来西亚人民房屋公营有 限公司),这个实体是根据

2012 年 一个马来西亚人民房屋 法案(第739 号法 案)成立的,任务是在重点城市中心为中等收入家庭规划、开发、建造和维持负 担得起的住房. 13. 在审议期间,马来西亚政府优先考虑了中低收入类别家庭的住房需求.具 体目标包括:为城市/近郊贫困家庭以及属于低收入群体的家庭建造并交付 78,000 套负担得起的住房单元.此外,马来西亚政府还为城市地区的贫困和赤贫 家庭提供房屋租赁协助. 14. 在2010 至2012 年间,马来西亚政府向农村地区的贫困和赤贫家庭交付了 53,376 套新建和修复的房屋.这个结果超出了政府最初根据

2010 年推行的《政 府转型计划》前景 1(《政府转型计划》1.0.)设定的 50,000 套房屋的目标.这个 方案的第二阶段始于

2013 年初,预计到

2015 年12 月底将为这个群体再增加 22,000 套新建和修复的房屋. 2. 受教育权(建议

31、

32、

36、

37、

47、

53、

55、61) 15. 马来西亚继续承诺向其人民提供高质量、负担得起的教育.马来西亚政府 继续将其年度预算的很大一部分用于教育和教育相关的活动.在报告所述期间, 马来西亚教育部门(学前教育至大学教育)的总开支平均为每年大约

500 亿马来西 亚令吉. A/HRC/WG.6/17/MYS/1

4 GE.13-16131 (EXT) 16. 从2010 年开始,马来西亚政府就已采取措施增加儿童早期保育和教育的参 加人数,包括为幼儿提供学前方案和建立日托中心,对幼儿园园主拨给补助金 (最高达 10,000 马来西亚令吉),此外还为儿童早期保育和教育机构的创办和扩大 发放贷款.对儿童早期保育和教育的关注产生了积极的成效,幼儿园入园率从

2011 年的 67%上升到

2012 年的 87%. 17. 截至

2012 年1月1日,马来西亚政府取消了小学生(7 至12 岁)和中学生(13 至19 岁)的全部费用,力求进一步扩大受教育的机会. 18. 根据 一个马来西亚 倡议下的 重返校园 方案,有530 万小学生和中 学生获得了每人

100 马来西亚令吉的资助,用于开启

2012 和2013 学年. 19. 马来西亚政府还增加了对新建学校和相关基础设施以及翻新全国各地农村 现有学校的拨款.目前已经采取了各种措施来解决师资短缺的问题,包括加大对 大学应届毕业生的征聘工作力度. 20. 最近几年,已经开展了各项强有力的工作来确保存在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 可以享有更广泛的受教育机会.例如,自2011 年7月开始实施了 医院内设学 校 方案,以确保正在进行治疗的学生能够继续接受教育并且不落后于同龄人. 21. 为了确保教育体系覆盖面广泛,存在特殊教育需求的中小学生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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