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2019-09-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575―2010 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brewing industry wastewater treatment 2010-10-12 发布 2011-01-01 实施 环境保护部发布HJ

575 ―

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575―2010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100062 北京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

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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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1月第

1 版 开本 880*1230 1/16

2011 年1月第

1 次印刷 印张

2 字数

60 千字 统一书号:135111・113 定价:30.00 元HJ 575―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告2010 年第73 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规范污染治理工程建 设与运行,现批准《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6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75―2010)

二、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76―2010)

三、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77―2010)

四、氧化沟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78―2010)

五、膜分离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79―2010)

六、含油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80―2010) 以上标准自

2011 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 (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2010 年10 月12 日iHJ 575―2010 目次前言.iv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污染负荷.3

5 总体要求.5

6 工艺设计.6

7 工程设计参数与技术要求.13

8 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16

9 检测与过程控制.17

10 构筑物及辅助工程.17

11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18

12 施工与验收.18

13 运行与维护.20 iii HJ 575―2010 iv 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防止酿造工业废水污 染,规范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标 准. 本标准规定了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 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0 年10 月12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1 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HJ 575―2010 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设计参数与技术要求、工 艺设备与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构筑物及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 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环境管理, 可作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工程的可 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设施建成后运行等环境管理的技术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本标准. GB 3836.1~17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HJ 493―2009 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0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46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3 10 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69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

5019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892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J

19 工业企业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J

22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J

87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CJJ 31―89 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

1 HJ 575―2010 CJJ

60 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24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污泥脱水用带式压榨过滤机 HJ/T

24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悬挂式填料 HJ/T

24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悬浮填料 HJ/T

24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竖轴式机械表面曝气装置 HJ/T

250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旋转式细格栅 HJ/T

251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罗茨鼓风机 HJ/T

25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中、微孔曝气器 HJ/T

259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转刷曝气装置 HJ/T

260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鼓风式潜水曝气机 HJ/T

26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格栅除污机 HJ/T

263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射流曝气器 HJ/T

27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旋转式滗水器 HJ/T

278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单级高速曝气离心鼓风机 HJ/T

279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推流式潜水搅拌机 HJ/T

280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转盘曝气装置 HJ/T

281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散流式曝气器 HJ/T

283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厢式压滤机和板框压滤机 HJ/T

33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污泥浓缩带式脱水一体机 HJ/T

33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潜水排污泵 HJ/T

369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水处理用加药装置 NY/T 1220.1 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第1部分:工艺设计 NY/T 1220.2 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第2部分:供气设计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国家计委 计建设[1990]215 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13 号)

3 术语和定义 3.1 酿造 brewing 指利用微生物或酶的发酵作用将农产品原料制成风味食品饮料的过程. 3.2 酿造工业 brewing industry 指食品工业中从事啤酒、白酒、黄酒、葡萄酒、酒精等酒类和醋、酱、酱油等调味品制造的工业行 业. 3.3 酿造废水 brewing wastewater 指酿造工业排放的生产废水,以及固体、半固体废弃物和废液等综合利用时产生的废渣水. 酿造过程中特定生产工艺的某一生产工序排放的尚未与其他废水混合的废水称为酿造工艺废水 (brewing process wastewater) . 酿造产品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各类废水的混合废水称为酿造综合废水(brewing comprehensive wastewater) .

2 HJ 575―2010 酿造废水根据酿造产品的不同,可分为啤酒废水、白酒废水、黄酒废水、葡萄酒废水、酒精废水等, 以及制醋废水、制酱废水和制酱油废水等. 3.4 洗涤废水 washing wastewater 指清洗酿造产品包装瓶、糖化锅、发酵罐等容器及管路时产生的废水. 3.5 锅底水 bottom pot water 指白酒生产中蒸酒工序产生的蒸煮锅底残液.

4 污染负荷 4.1 废水收集 4.1.1 酿造废水应遵循 清污分流,浓淡分家 的原则,根据污染物浓度进行分类收集. 4.1.2 酿造废水可参照表

1 的规定进行收集. 表1酿造废水分类收集要求 产品种类 需单独收集并进行回收处理或预处理的 高浓度工艺废水 可混合收集并进行集中处理的 中低浓度工艺废水 啤酒 麦糟滤液,废酵母滤液,容器管路一次洗涤废水 浸麦、容器管路洗涤废水、冷却等废水 白酒 锅底水、黄水、一次洗锅水 原料浸泡废水,容器管路洗涤废水、冷凝水 黄酒 米浆水(包括浸米水)、一次冲米水、酒糟滤液、洗 带糟坛水等 洗滤布水、过滤水、淘米水、杀菌水、容器管路洗涤 废水 葡萄酒 糟渣滤液、蒸馏残液,一次洗罐水 容器管路洗涤废水等 酒精 废醪液、酒精糟滤液、一次洗罐水 原料浸泡水、酒精糟蒸馏水、酒精蒸馏及 DDGS 蒸发 冷凝水、容器管路洗涤废水等 酱油等 发酵滤液,一次洗罐水 原料浸泡水,洗罐和包装容器管路洗涤废水 注:高浓度工艺废水也包括酒糟渣液经固液分离综合利用后排出的滤液.综合利用或预处理后,其处理出水可混入综合 废水. 4.2 污染负荷 4.2.1 确定酿造废水的污染负荷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各个生产工序排放的各种工艺废水应逐一进行废水排放量测量和水质取样化验;

(2)在工厂废水排放总口对综合废水排放总量和废水水质进行实际测量和取样化验;

(3) 根据实际测量和检测取得的数据, 分别计算各个生产工序的污染负荷和工厂排放总口的污染总 负荷. 4.2.2 酿造废水也可根据生产实际进行物料平衡和水平衡测试确定污染负荷. 4.2.3 酿造废水排放量测量和水质取样化验应符合 HJ/T

91 的要求. 4.2.4 新建的酿造废水治理工程,可类比现有同等生产规模和相同生产工艺酿造工厂的排放数据确定 酿造废水污染负荷. 4.2.5 在无法取得污染数据时,可参照表

2 中的数据取值.

3 HJ 575―2010 表2各类酿造废水的污染负荷 产品种类 废水种类 单位产品 废水产生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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