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2019-07-06

1 ―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西安市财政局文件 市工信发〔2017〕309 号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2018 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兑现

2017 年促投资稳增长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动

2017 年下半年工业促投资稳 增长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政发〔2017〕60 号,简称 工业十条 措施) , 鼓励企业为全市促投资稳增长多做贡献, 加大对工业企业 ―

2 ― 的支持力度,现就

2018 年(第一批)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围绕

2017 年下半年工业企业稳增长、扩投资、固定资产贷 款、开拓市场等方面,对企业或相关机构按照工业十条措施进行 奖励.

工业十条措施涉及的对银行机构排名前

5 位的奖励、优质 工业产品推广政策奖励、企业间协作配套奖励等政策兑现,将另 行发布申报指南或通知.

二、申报条件和资料要求 本指南按照奖励事项共分为企业稳定增长、加大投资、贷款 贴息、开拓市场四个类别,企业或相关单位申报奖励时,需满足 以下总体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工商、税务登记在西安市辖区(含西咸 新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或单位. 2.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 3.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一)企业稳定增长奖励类 1.奖励标准

2016 年产值为

30 亿元以上(含30 亿元)的企业,以2017 年上半年产值增速为基数,全年产值增速每增长(回升)1 个百 分点, 奖励

10 万元, 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2016 年产值为 10―30 亿元(含10 亿元)的企业,以2017 年上半年产值增速为基数, ―

3 ― 全年产值增速每增长(回升)1 个百分点,奖励

5 万元,最高不 超过

100 万元.2016 年产值为

10 亿元以下的企业,以2017 年上 半年产值增速为基数,全年产值增速每增长(回升)1 个百分点, 奖励

2 万元,最高不超过

60 万元.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在满足总体条件的基础上,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在

2017 年12 月31 日前为我市统计在库的规模以 上工业企业(含西咸新区) . (2)2017 年全年产值增速高于 1-6 月产值增速(以统计网 报数据为准) . (3)按月定期向统计部门报送企业产值报表. 3.申报应提交资料 (1)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2017 年上 半年及全年产值增速完成情况等方面.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纳税登记证复印件. (3)2017 年下半年西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增长奖励申 报表(见附件 1.1) .

(二)企业加大投资奖励类 1.奖励标准 新建工业项目

2017 年下半年完成工业投资超过

1000 万元的 工业企业, 按实际纳入统计的投资额分段予以奖励:

1000 万元―1 亿元(含1亿元)之间的投资,按超出

1000 万元部分的 2‰给予 ―

4 ― 奖励;

1 亿元―5 亿元(含5亿元)之间的投资,按超出

1 亿元 部分的 1.5‰给予奖励;

5 亿元以上的投资,按超出

5 亿元部分的 1‰给予奖励,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

200 万元. 对符合西安市产业发展方向、下半年新增固定资产投入达到

500 万元以上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按实际纳入统计投资额的 2% 给予补助:固定资产投入在

500 万元(含500 万元)―3000 万元 之间的, 最高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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