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2019-07-06
阁下对本通函或应采取的行动如有疑问,应谘询阁下的股票经纪或其他注册证券交易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售出或转让名下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及随附的代理人委任书交予买主或承让人,或送交经手买卖或转让的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有关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Dynagree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roup Co., Ltd.* (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代号:1330) (1)二零一四年董事会报告;

(2)二零一四年监事会报告;

(3)建议重选及委任董事;

(4)建议重选监事;

(5)建议二零一四年利润分派方案;

(6)建议续聘二零一五年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 董事会厘定其二零一五年酬金;

(7)建议二零一五年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

(8)二零一四年财务报告;

(9)建议就二零一五年向附属公司授予之银行信贷额度提供担保;

(10)建议授予增发内资股及或H股的一般授权;

及(11)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一份由董事会发出的函件载於本通函第3页至第8页. 本公司谨定於二 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 星期五 ) 上午十时正 在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 座16楼 举行股东周年大会,会议通知载於本通函第9页至第12页. 阁下如欲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务请将本通函随附的回执按印备指示填妥,并尽早交回,且无论如何最迟须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 星期五 ) 或之前送达. 无论阁下是否能够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均务请将本通函随附的委托代理人表格按指示填妥,并尽早交回后,且无论如何最迟须於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召开前24 小时送达.阁下填妥及交回委托代理人表格,仍然可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 仅供识别 此乃要件请即处理二零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页次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3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9 附录一 ― 建议委任的董事履历详情

13 附录二 ― 建议委任的监事之履历详情

20 附录三 ― 有关就向若干附属公司授予之银行信贷额度 向银行提供担保之决议案

22 附录四 ― 二零一四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27 目录CiC於本通函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下列词汇应具有下文所载的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 指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星期五)召开及举行的二零一四年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指召开股东周年大会的通告,载於本通函第9页至第12 页 「公司章程」 指本公司的公司章程,以经不时修订、修改或增补为准「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北京国资公司」 指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 指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於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根泄勺⒉岢闪⒌墓煞萦邢薰,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 股票代码:1330 ) 「关连人士」 指 具有香港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内资股」 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的普通股,以人民币认购及缴足,为目前未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未上市股份 「内资股股东」 指 内资股持有人 「一般授权」 指授予董事会增发内资股及或H股的一般授权,惟增发的股份总数分别不得超逾股东通过有关决议案当日已发行本公司内资股或H股各自股份总数的20% 「本集团」 或 「我们」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释义C1C「H股」 指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本公司境外上市外资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H股股东」 指 H股持有人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上市规则」 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增补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指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即本通函付印前为确定其中所载若干数淖詈笫导士尚腥掌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通函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香港法例第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 经不时修订、增补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股份」 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的股份,包括内资股及H股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包括内资股及H股持有人 「附属公司」 指 具有香港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主要股东」 指 具有香港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监事会」 指 本公司的监事会 释义C2C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Dynagree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roup Co., Ltd.* (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代号:1330) 非执行董事: 直军先生 ( 董事长 ) 孙婧女士 刘曙光先生 马晓鹏先生 执行董事: 乔德卫先生 ( 总经理 ) 胡声泳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赖德胜先生 陈鑫女士 关启昌先生 敬启者: (1)二零一四年董事会报告;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