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9-07-06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 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116) 委任董事 董事会宣布,刘云明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中国幸福投资 (控股) 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及其附属公司 ( 「本集团」 ) 之董事会 ( 「董事会」 ) 宣 布下列事项: 委任董事 刘云明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刘云明先生 ( 「刘先生」 ) ,45岁,於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九年就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并毕 业.彼曾担任中国一间会计师事务所之总经理.彼目前担任大连阳光寰宇有限公司行政总裁 (本 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潘晓冬先生为大连阳光寰宇有限公司之董事长及主要股东) .刘先生拥有 逾15年高级管理层经验.

2 刘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无在任何公众上市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本公司已与刘先生订立服 务合约.彼之委任并无固定任期,惟须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席退任.刘先生有权收取年 薪360,000港元,乃由董事会经参考彼於本公司之职务及责任后厘定.除所披露者外,刘先生与 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关系.彼并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 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於本公布日期,刘先生并无於本公司之证券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 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刘先生并无任何资料须根愀哿辖灰姿邢薰敬匆蛋逯と鲜泄 则第17.50(2)(h)至(v)条作出披露,亦无其他资料须提请股东注意. 承董事会命 中国幸福投资 (控股) 有限公司 主席 潘晓冬 香港,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六名执行董事潘晓冬先生 (主席) 、郑俊德先生、刘云明先生、薛惠 璇先生、Stephen William Frostick先生及李嘉琪女士;

一名非执行董事黄胜蓝先生以及四名独立 非执行董事常峻先生、徐景安先生、李智华先生及程慧娴女士. 本公布乃遵照创业板上市规则之规定而提供有关本公司之资料.各董事愿就本公布共同及个别 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所信,本公布所载资料在各重 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且无误导或欺诈成份,及本公布并无遗漏其他事实致使本公布所载任 何声明或本公布产生误导. 本公布将由刊登之日起一连七天於创业板网站http://www.hkgem.com之 「最新公司公告」 页内及 本公司网站供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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