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2019-07-05

16232 第6~9 部分所定义的方法进行测量时的清洁度表示法的规则. 本标准引入了代码系统,用户若遇到问题,可咨询 ISO/TC22/SC5 的秘书处. ISO/FDIS 162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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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路车辆 公路车辆 公路车辆 公路车辆―― ―― ―― ――有流体循环 有流体循环 有流体循环 有流体循环的 的的的部件的清洁度 部件的清洁度 部件的清洁度 部件的清洁度― ― ― ―第第第第10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 : :结果 结果 结果 结果 的表述 的表述 的表述 的表述

1 范围 范围 范围 范围 本标准定义了发动机车辆有流体循环的部件的颗粒清洁度的测量结果的表述规则和形式.它也定义了 一种清洁度代码系统,以便简化颗粒污染数据的报告和交流. 本标准也定义了一些规则以用来确定清洁度要求. 本标准并未涉及流体的颗粒清洁度的表达.

2 参考标准 参考标准 参考标准 参考标准 使用本文件时必须参照以下参考文件.对于更新了的参考文件,仅修订版适用.对于未更新的参考文 件,最新版本适用(包括任何附件) . ISO 16232-1,公路车辆――有流体循环的部件的清洁度―第1部分:词汇表 ISO 16232-2,公路车辆――有流体循环的部件的清洁度―第2部分:搅拌法提取污物 ISO 16232-3,公路车辆――有流体循环的部件的清洁度―第3部分:压力冲洗法提取污物 ISO 16232-4,公路车辆――有流体循环的部件的清洁度―第4部分:超声波技术提取污物 ISO 16232-5,公路车辆――有流体循环的部件的清洁度―第5部分:多功能试验台提取污物 ISO 16232-6,公路车辆――有流体循环的部件的清洁度―第6部分:重量分析法确定颗粒质量 ISO 16232-7,公路车辆――有流体循环的部件的清洁度―第7部分:显微分析法测量颗粒尺寸及计数 ISO 16232-8,公路车辆――有流体循环的部件的清洁度―第8部分:显微分析法确定颗粒种类 ISO 16232-9,公路车辆――有流体循环的部件的清洁度―第9部分:自动消光颗粒计数器测量颗粒尺寸及 计数 ISO/FDIS 162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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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术语和定义 术语和定义 术语和定义 术语和定义 在ISO 16232-1 中给出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原则 原则 原则 原则 根据 ISO

16232 系列中描述的提取和分析方法之一所用的提取液的总量进行测量,颗粒污染物根据以 下进行定量: ― 单个部件 ― 单个部件 1000cm2 的浸湿表面作参考面 ― 单个部件 100cm3 的浸湿体积作为参考体积 颗粒污染物等级可以用总质量、结合了颗粒种类的粒度分布(每个尺寸等级的颗粒数量)或所发现的 最大颗粒的尺寸等来表述.也可以用上述方法的结合来进行数据记录,如总质量和最大颗粒. 只有所采用的测量单位一致时,才能进行清洁度对比.如要么都用 1000cm2 的浸湿表面积,要么都用 100cm3 的浸湿体积. 用单个部件表示的清洁度等级不可进行相互比较.只能用结果和规格进行对比. 附录 A ――使用正确的部件清洁度代码(CCC)汇编的建议. 注: 由于用来评估颗粒大小的物理方法的差异(例如显微镜或消光自动颗粒计数器) ,用相同的取样 进行测量的颗粒污染物等级也不相同.

5 重量分析法 重量分析法 重量分析法 重量分析法的 的的的结果表述 结果表述 结果表述 结果表述 5.1 必要的数据 必要的数据 必要的数据 必要的数据 重量分析法的结果表述要求至少知道以下特性: 1) 浸湿体积(V)或浸湿表面积(A)或部件的 V/A 的比值(见附件 B 的例子) 2) 如果污染物是从多个部件收集到的,需要知道所分析部件的数量 3) 提取的污染物的总质量(mg) 注:重量分析法的结果与其它污染物分析结果(如颗粒计数)没有关系. 5.2 结果表述 结果表述 结果表述 结果表述 5.2.1 每个部件的 每个部件的 每个部件的 每个部件的污染物 污染物 污染物 污染物质量 质量 质量 质量( ( ( (GC) ) ) ) 设所分析部件的数量为 n,所收集的污染物的总质量为 M,则: ISO/FDIS 162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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