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9-09-10
立法会 Legislative Council 立法会 PWSC93/13-14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 档号: CB1/F/2/1(11)B 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下的工务小组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纪要 日期:2014年 4月 16日 (星 期三)时间:上午8时 30分地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

1 出席委员 : 卢伟国议员 , BBS, MH, JP (主席)梁志祥议员 , BBS, MH, JP (副主席 ) 涂谨申议员 陈鉴林议员 , SBS, JP 刘慧卿议员 , JP 谭耀宗议员 , GBS, JP 石礼谦议员 , GBS, JP 王国兴议员 , BBS, MH 何秀兰议员 陈克勤议员 , JP 梁家骝议员 叶国谦议员 , GBS, JP 梁家杰议员 , SC 陈伟业议员 田北辰议员 , BBS, JP 田北俊议员 , GBS, JP 易志明议员 胡志伟议员 , MH 范国威议员 马逢国议员 , SBS, JP 莫乃光议员 陈恒镔议员 陈家洛议员

2 陈婉娴议员 , SBS, JP 麦美娟议员 , JP 张超雄议员 葛佩帆议员 , JP 锺树根议员 , BBS, MH, JP 谢伟铨议员 列席议员 : 冯检基议员, SBS, JP 邓家彪议员 缺席委员 : 黄碧云议员 蒋丽芸议员 , JP 出席公职人员:杨德强先生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库务 )3 韦志成先生 , JP 发展局常任秘书长 (工务 ) 周达明先生 , JP 发展局常任秘书长(规 划 及地政 ) 王倩仪女士 , JP 环境局常任秘书长 蔡雪蓉女士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 (库务 )(工务) 黄锦星先生 , JP 环境局局长 陆恭蕙女士 , JP 环境局副局长 陈伟基先生 , JP 环境保护署副署长 (2) 陈英侬博士 , JP 环境保护署助理署长(环 境基建 ) 区伟光先生 , JP 环境保护署助理署长(自 然保育及基建规划 ) 列席秘书 : 锺蕙玲女士 总议会秘书 (1)6 列席职员 : 刘国昌先生 助理秘书长

1 彭惠健先生 高级议会秘书 (1)8 胡清华先生 高级议会事务助理 (1)3 邱宝雯女士 议会事务助理 (1)7 经办人/部门

3 主席汇报,自2013-2014 年度会期开始至今,工务小组委员会(下 称 小 组委员会 )共通过16项基本工程储备基金项目,总值366亿1,350万元,当中328亿6,260万元涉及基本工程计划.

他告知委员,是次会议共有4个 议程项目,分别涉及把4项 工程计划提升为甲级的拨款建议.该等建议若获通过,涉及的拨款额合共 221亿8,150万元.该4项 建议若获通过,小 组委员会在 2013-2014年度会期累 计通过的项目总数为 20项,而获批核的拨款总额则 达587亿9,500万元,其中550亿4,410万元关乎基本工程计划. 2. 主席表示,本炙,除是次会议的4个 议程项目外,当局预计尚有另外26个项目会於本年度立法会会期内提交小组委员会审议,所涉 及的拟议拨款总额约 255亿2,000万元. 3. 主席接着提醒委员,根⒎帷兑槭鹿嬖颉返83A条,委员在会议上就所讨论的拨款建议发言前,须 披露任何与该等建议有关的直接或间接 金钱利益的性质.他亦请委员注意《议事规则》第84 条有关在有直接金钱利益的情况下不得表决或须退席的规定. 总目705 ?? 土木工程PWSC(2014-15)6 164DR 新界东南堆填区扩建计划PWSC(2014-15)7 177DR 发展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1期 4. 主席告知委员,有关PWSC(2014-15)6号文件的建议,旨在把164DR号工程计划提升为甲级;

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 计所需费用为 19亿9,300万元,用以扩建新界东南堆填区.有关PWSC(2014-15)7 号文 件的建议,旨在把177DR号工程计划提升为甲级;

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所需费用为182亿4,570 万元,用以设计和建造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1期.政府当局已於 2014年 2月 24日就该两项建议 谘询环境事务委员会.该事务委员会其后分别於经办人/部门

4 2014年 3月 22及28日召开两次特别会议,取公众对该等建议的意见.该事务委员会的委员大多支持 把该等建议提交小组委员会审议.该事务委员会的 讨论摘要已於会议席上提交. 就164DR及177DR号工程计划进行合并讨论 5. 主席建议,由於两个项目均与废物处理设施有关,小组委员会将合并该等项目的讨论,但会 分开进行表决. 6. 陈伟业议员表示不同意合并讨论的安排.他认为,此安排在立法会下其他委员会并不普遍,且既不公平,亦不合理.虽然两个项目与废物 管理设施有关,但 两项设施的所在位置和有关工程 计划的围均迥异.再者,它 们在议程上属於两个 独立项目,而且涉及两项不同的拨款建议.由於该 两项建议涉及大额公帑(特 别是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1期的工程预算费用超逾 180亿元),小组委员会应 以审慎的态度审议该等建议.他 要求分开讨论该两 个项目,并分开进行表决. 7. 主席表示,环境事务委员会亦曾合并该两项拨款建议的讨论.此安排可方便委员审议该两项 建议的相关事宜.对於有委员认为在此安排下,委 员便不会以审慎的态度审议该等建议,主席不表认 同.8. 陈伟业议员质疑在合并讨论的安排下,他会否获发足够的时间在会议上就两项建议提出问题,并取政府当局的回应.鉴於主席坚持一并讨 论两项建议,他要求把此事记录在案,述明主席没 有以公平公正、不偏不倚的方式主持会议,故此应 受到责.他表示,此 安排不但会造成混乱,而且 会剥夺委员就两项建议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他认 为,此安排是为了配合政府当局的计划,把 扩展 3个堆填区连同建造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1期 计划一并寻求立法会批准. 经办人/部门

5 9. 谭耀宗议员表示,他尊重主席的决定.他补充,在 合并讨论的安排下,委员仍会有机会就两 个议程项目进行数轮提问. 10. 田北俊议员表示,政府当局若认为应一并讨论该两项拨款建议,便 会把该等建议载列於同一 文件,以 提交小组委员会审议.鉴於两项建议现分 开载列於两份不同的文件,委员要求分开讨论该等 建议,实属合理. 11. 范国威议员表示,环境事务委员会曾在其会议上要求政府当局分开提交该等拨款建议,以便 分开进行审议.他认为,要求委员一并讨论该两项 建议,并 非恰当和合理的安排.他认为,由 於委员 在第二轮及其后各轮提问的发言时间将会递减,因 此把该两个议程项目合并讨论,其实会减少委员就 该两项建议获发的总发言时间. 12. 主席表示,小组委员会以往亦曾在一些会议上,采 用合并讨论数个相关议程项目的做法.委 员无须怀疑他的动机.主席认为,委 员在会议上将 会有充裕时间就该两个项目发言.他察悉,部分委 员支持合并讨论的安排.此外,社会上的讨论亦把 新界东南、新界东北及新界西3个 堆填区的拟议扩建工程和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1期 的发展建议,视为政府当局整体废物处理策略下的一系列措施.他仍认为,小组委员会可就该两项建议一并进行讨论.新界东南堆填区的运作 所造成的滋扰的应对措施 13. 田北俊议员表示,由於他不是环境事务委员会委员,因此他没有机会就扩建新界东南堆填区 建议的相关政策事宜提出问题.他希望主席准许他 在是次会议上提出政策问题.鉴 於政府当局与西贡 区议会多年来已致力寻求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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