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9-07-04

2013 年7月31 日市场价值的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资产账面价值16,049.02万元,评估值 17,243.31万元,评估增值1,194.29万元,增值率7.44%.负债账面价值9,524.23万元 , 评估值9,524.23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6,524.80万元,评估值7,719.09 万元,评估增值1,194.29万元,增值率18.30%.在使用本次评估结论时,提请相关当 事方关注以下事项: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及负债与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项目评估报告 TYKCPV

5 本次评估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评估值中,均不包含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也未 包含取得土地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土地使用权的产权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 司已声明,与委估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将在本次置换行为完成后,租赁给房屋建 筑物的使用者. 本次评估报告仅为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结论 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

2013 年07 月31 日至

2014 年07 月30 日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交资产评估报告 正文全文.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及负债与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项目评估报告 TYKCPV

6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及负债 与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项目 评估报告 天圆开评报字[2013]第1082-1 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我公司 )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根据资产的不同类别分别采用不 同的评估方法,就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机集团)拟与包头北 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之事宜,对所涉及的一机集团申报的部分资产和 负债在二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 结果报告如下:

一、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其他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及注册登记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一机集团 ) 公司注册地: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 法定代表人:白晓光 营业执照注册号:150200000001515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陆亿零伍佰零壹万捌仟元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贰拾陆亿零伍佰零壹万捌仟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许可证有效期限

2014 年9月27 日)氮 气制品、氩气制品、二氧化碳制品生产、销售.一般经营项目:坦克装甲车辆及轮 式装甲车辆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机械制造,汽车和专用汽车整车 及零配件设计、研发、制造及售后服务,铁路车辆整车及零部件设计、研发、制造、 销售及售后服务;

工程机械整车及零配件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发 动机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本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 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冶炼冲锻工具制造;

计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及负债与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项目评估报告 TYKCPV

7 算机软件、集装箱配件、金属制品、非金属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氧气制品 设计、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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