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2019-07-04
2016 年6月27 日会议 讨论文件 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 公共屋的中央石油气供应事宜 目的 本文件旨在回应委员就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 下公 共屋的中央石油气供应事宜的关注.

於公共屋采用中央石油气供应的有关安排 2. 由於中央石油气供应糸统设施会额外占用公营房屋发展项 目内的土地,在情况许可下,房委会的公营房屋发展项目一般采 用煤气.惟个别发展项目位处偏远,又或在兴建时未有煤气供应, 房委会会为该等发展项目公开招标,邀请相关的石油气供应商提 供中央石油气.房委会会在中央石油气供应的招标文件中订明, 石油气供应商须负责兴建和维修保养石油气库及相关的供气管 导,以及向用户供应和输配石油气.一般公共屋的首个供气合 约为期十五年.在甄选标书时,房委会会考虑供应商的过往经 验和表现、设计、维修保养、人手、设备、客户服务及标金1 等. 石油气供应合约条款规定,供应商不得限制公共屋用户只可使 用管导式中央石油气供应.用户可选用其认为适当的其他燃料种 类,例如任何其他来源的便携式樽装石油气.此外,石油气供应 合约亦订明,供应商不得收取高於当前私营市场价格的费用.

1 石油气供应商会因应为个别屋提供服务估计所能获得的商业利益而向房委会支付或收取标金. 与公共屋中央石油气供应商的续约安排 3. 现时,由房委会管理而设有中央石油气供应系统的屋有

15 个2 .在首份合约批出后,房委会会定期监察供应商在各方面如 人手安排、监督、管理协作、客户服务、维修保养等的表现,并 透过屋管理谘询委员会取得用户对供应服务的意见.根中 政策,在确保屋租户能享用安全及稳定的中央石油气供应服务 的大前提下,若供应商在合约期间表现良好,房委会在有关合约 届满时会与其续约,为期十年.有关的续约安排而非重新招标, 可避免因更换供应商有可能出现暂停供气的情况,及对用户可能 造成的滋扰及不便,其中包括用户需要与新供应商重新签订服务 合约、缴付按金、甚至更换炉具装置等.此政策施行多年,房委 会正t解最新市埸情况及私人屋苑的经验,看看是否须修订政策. 4. 请委员备悉有关房委会下公共屋的中央石油气供应 情况. 运输及房屋局

2016 年6月2包括蝴蝶、彩园、金坪,广福、龙田、银湾、爱民、安定、三圣、水边围、大 元、华富

(二)、湖景、友爱和雅宁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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