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9-07-04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安政办函〔2018〕326 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市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 及供应保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省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切 实加强我市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及供应保障的协调和领导, 保障全市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按照《陕西省民生用气保障责任 书》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安康市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 及供应保障协调领导小组.

现将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赵Z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阮家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廖良成 市发改委(市物价局)主任(局长) 陶柏林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局长(主任) 成员:常忙利 市重点项目办(市南水北调办)主任 石昌林 市财政局局长 罗武侠 市国土局局长 陈彪市环保局局长 ―

2 ― 曾朝阳 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副主任(副局长) 周斌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陈光浩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 作. 由常忙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陈光浩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 ( ( (市物价局 市物价局 市物价局 市物价局) : ) : ) : ) :负责监督推动民生用气保障各项工 作落实,根据省发改委统一部署制定相关支持政策鼓励地方、企 业投入,对各项工作不按期落实,造成民生用气保障受到影响的 责任主体,提请有关方面严肃问责. 1.协助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研究出台、完善天然气保障工作 的相关办法和政策,支持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通过可中断 用户调峰能力保障季节性民生用气高峰需求,做好年度及采暖季 总量平衡.按照省发改委安排,组织有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对天 然气供用气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执行中省关于加快储气调峰设施建设相关政策,进一步明 确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储气设施建设责任,构建储气调峰 辅助服务市场,支持企业通过新建、扩建等形式履行储气设施建 设责任. 3.加强有序用气执行情况和各县 (区) 天然气应急预案编制、 实施工作的监管,定期组织巡查督导和调研工作推动落实.配合 省发改委通过第三方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分析, 对未按合同履约的责任主体建立失信记录. ―

3 ― 4.指导协调各县(区)合理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促进城市 燃气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加强城市配气价格监管. 5.负责各项工作的总体协调,做好各县(区)和省上天然气 保障有关工作的有序衔接,及时协调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 ( (市人防办 市人防办 市人防办 市人防办) : ) : ) : ) : 1.协调督促各县(区)按照中省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本行政区 域城镇燃气企业、不可中断大用户天然气储气能力建设. 2.指导协调各县(区)按照有关要求强化本行政区域天然气 市场需求侧调峰能力建设,并建立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天然气用户 信息库. 3.指导协调各县(区)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 原则,分层制定"压非保民"应急预案,研究解决影响平稳供气 有关问题,有序做好"压非保民"工作. 4.指导协调各县(区)制定完善舆论引导和应对相关预案, 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有关工作. 5.负责全市城镇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监督管理及农村"煤改 气"分户供应装备技术标准监督管理. 6.做好储气调峰设施及储气调峰能力建设相关规划手续办 理工作. 市环保局 市环保局 市环保局 市环保局: : : :指导协调各县(区)按照中省有关要求从实际出 发,统筹规划、循序渐进、量力而行,按照供用气合同落实气源 量,坚持"以气定改"原则有序实施我市"煤改气"工作. 市市市市财政局 财政局 财政局 财政局: : : :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使用办法,做好相 关工作经费保障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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