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9-07-04

(5)本项目资金支付办法: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文件交付并审查通过后, 向乙方支付至合同额的 30%;

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并经审查通过后,向 乙方支付至合同额的 70%;

本工程交工验收后向乙方支付至合同额的 90%;

竣工 验收结算后付清余款.

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经论证,本项目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倾向性、 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

四、公示期限: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 日, 自2018 年9月13 日起至

2018 年9月15 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山东鼎元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东营河水环境治理及北二路和金湖 银河 片区改 造项 目- 北二 路道路 建设 改造工 程 设计 项目 (项 目编号 : DYZCZ2018-195#)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 请于

2018 年9月16 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明联系方式;

同时将 电子版发 sddyfh0546@163.com 邮箱)派专人递交至山东鼎元芳华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地址:东营市东城辽河路

115 号市政设计院

1 楼105 室,联系

电话: 0546-8083566),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 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通过公开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 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 异议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同级 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东营市东城辽河路

115 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546-8328036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鼎元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辽河路

115 号市政设计院

1 楼105 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546-8083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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