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9-07-04 |
2012 年3月5日,公司收到农业部兽医局《关于同意临时生产猪口蹄疫 O 型灭活疫 苗的函》(农医药便函【2012】104 号)和《关于同意临时生产口蹄疫 O 型、亚洲Ⅰ型、A 型三价灭活疫苗的函》(农医药便函【2012】105 号),同意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以悬浮培养工艺生产猪口蹄疫 O 型灭活疫苗和牛口蹄疫 O 型、亚洲Ⅰ型、A 型三价灭活疫 苗. 上述疫苗的获准生产, 不仅对于有效应对口蹄疫疫情, 保障口蹄疫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产生积极的影响,而且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丰富疫苗品种,提升疫苗品质,扩大市场份额, 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将把握机遇,严格组织生产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为我国口蹄疫 防控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2 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