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9-09-07
C

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1133)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业绩公告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 公司」 ) 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 集团」 )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香港普遍采用之会计原则编制之经审计经营业绩. 综合损益表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三年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收入523,794,457 20,500,705 成本(20,653,741) (16,179,823) 毛利3,140,716 4,320,882 其他收入及净收入(亏 损)

6 1,851,931 463,345 营业费用(572,051) (528,425) 管理费用(3,296,586) (3,066,749) 其他业务支出(490,338) (211,461) 财务支出7(a) (300,010) (228,478) 应占联营公司溢利减亏损31,217 28,980 C

2 C 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三年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除税前溢利7364,879 778,094 税项8(a) (230,713) (152,488) 本年度溢利134,166 625,606 应占盈利: 本公司股份持有人566,410 705,813 非控股权益(432,244) (80,207) 134,166 625,606 人民币人民币每股盈利-基 本及摊薄941.1分51.3分C3C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三年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本年度溢利134,166 625,606 本年度其他全面(亏 损) 收益,扣除所得税期后可重新分类至损益项目: 现金流量套期: 本年度(亏 损) 收益(371,309) 115,292 减:重新分类调整转拨至损益之金额(24,332) C 期后可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的相关所得税59,346 (17,294) 本年度其他全面(亏 损) 收益,扣除所得税(336,295) 97,998 本年度全面(亏 损) 收益总额(202,129) 723,604 应占盈利: 本公司股份持有人230,115 803,811 非控股权益(432,244) (80,207) (202,129) 723,604 C

4 C 综合财务状况表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三年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非流动资产投资物业21,701 4,448 物业、厂房及设备6,701,041 6,633,287 预付土地租赁款493,517 492,512 无形资产200,333 218,357 递延税项资产349,580 297,354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242,769 234,614 其他非流动资产49,292 70,538 其他金融资产C51,095 8,058,233 8,002,205 流动资产存货15,471,226 14,346,742 应收账款11 12,567,552 14,452,023 应收票11 2,144,792 1,997,282 贴现票坝κ沾19,550 21,855 其他应收款、按金及预付款项5,627,510 5,673,638 预付土地租赁款14,009 14,286 建造合同应收款1,263,968 970,378 应收同系附属公司款项336,530 175,206 其他金融资产C528,040 交易性证券1,909,300 1,532,390 可收回税项87,548 43,402 受限制及已抵押银行存款339,540 219,456 中央银行存款710,781 519,145 银行存款2,086,312 1,326,91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1,557,109 10,538,171 54,135,727 52,358,927 流动负债建造合同应付款2,219,009 1,128,844 衍生金融工具139,410 C 应付账款12 13,997,053 15,071,799 应付票12 4,162,470 4,018,619 其他应付款、应计费用及拨备12 1,304,964 1,619,281 已收按金7,701,437 10,331,026 应付同系附属公司款项57,734 65,336 欠控股公司款项1,854,550 1,768,182 客户存款796,680 454,236 银行借款1,105,704 683,918 应付税项347,831 254,009 须於一年内偿还之融资租赁承担41,733 39,289 33,728,575 35,434,539 C

5 C 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三年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流动资产净值20,407,152 16,924,388 扣除流动负债后的总资产28,465,385 24,926,593 非流动负债衍生金融工具153,889 C 已收按金10,527,167 6,533,021 欠控股公司款项3,500 3,500 银行借款74,450 440,000 须於一年后偿还之融资租赁承担55,597 97,245 公司债券2,994,443 2,992,688 其他非流动负债676,223 548,200 递延税项负债C17,690 14,485,269 10,632,344 资产净值13,980,116 14,294,249 股本及储备股本14 1,376,806 1,376,806 储备11,274,130 11,150,277 本公司股份持有人应占总权益12,650,936 12,527,083 非控股权益1,329,180 1,767,166 权益总额13,980,116 14,294,249 C

6 C 附注1. 一般资料本公司为一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 ) 成立之股份公司,其H股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本公司之母公司及最终母公司为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哈 电集团公司」 ) , 其为一间在中国成立之国有企业.哈电集团公司并无公开披露财务报表. 本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呈列,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数值均四舍五入至最接近之千位. 人民币为本公司的功能及呈列货币. 2. 遵例声明本财务报表乃按照所有适用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 ,包括香港会计师公会(「香 港会计师公会」 ) 颁布的所有个别适用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 港会计准则」 ) 及诠释) 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该等财务报表亦遵守香港公司条例之适用披露规定,根孪愀酃咎趵(第622章) 附表11第76至第87条条文内第9部有关「账 目及审计」 之过渡及保留安排,就本财政年度及比较期间继续遵守前香港公司条例(第32章) 之规定.该等财务报表同时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 市规则」 ) 的适用披露规定.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若干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并於本集团及本公司当前会计期间首次生效或可供提早采纳.就与本集团有关的围初次应用该等修订引致财务报表所反映当前及以往会计期间之会计政策变动之资料,已载列於附注4. 3. 财务报表编制基准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 称 「本 集团」 ) 的财务报表以及本集团於联营公司的权益. 除以下资产及负债按公允价值列账外,编制财务报表是以历史成本基准作为计量基准: ― 分类为交易性证券的金融工具;

及―衍生金融工具. 持作出售之出售组别乃按账面值及公允价值减出售成本两者之较低者列账. C

7 C 为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管理层必须作出会影响政策应用及资产、负债、 收入与开支的报告数额的判断、估计及假设.估计及有关假设乃根榧岸喔鱿嘈旁谟泄厍榭鱿率艉侠淼钠渌蛩囟鞒,其结果成为判断其他来源并不显然易见的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基础.实际结果可能有异於该等估计. 估计及相关假设会持续作出检讨.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时,若修订只影响该期间,则修订会在修订估计的期间内确认;

若修订影响到当期及未来期间,则在修订期间及未来期间确认. 4.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 ) 於本年度,本集团已应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 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 (修 订) (二零一一年) 投资实体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 (修 订) 抵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 (修 订) 非金融资产之可收回金额披露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 (修 订) 衍生工具更替及套期会计法之延续香港(国 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21号徵费本集团并无应用任何於本会计期间仍未生效之新准则或诠释.采纳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影响论述如下: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 (修 订) (二零一一年) 「投资实体」 该等修订放宽对符合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所界定投资实体定义下母公司之综合入账要求.投资实体须按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方式计量其附属公司.由於并无集团实体符合投资实体之定义,故该等修订对该等财务报表并无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 (修 订) 「抵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之修订厘清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之抵销标准.由於该等修订与本集团已采纳之政策一致,故其对该等财务报表并无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 (修 订) 「非金融资产之可收回金额披露」 香港会计准则第36 号之修订修改已减值非金融资产之披露规定.其中,该等修订扩大对按公允价值减出售成本计算可收回金额之已减值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披露规定. 应用该等修订对本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C

8 C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 (修 订) 「衍生工具更替及套期会计法之延续」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之修订放宽为符合若干标准并指定作为套期工具之衍生工具进行更替时终止套期会计处理之规定.由於本集团并无更替其任何衍生工具,故该等修订本对该等财务报表并无影响. 香港(国 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21号 「徵 费」 该诠释就确认支付政府徵费之责任之时机提供指引.由於指引与本集团现有会计政策一致,故该等修订对该等财务报表并无影响. 5. 收入收入(即 本集团营业额) 指本集团於年内将产品售予客户及为其提供服务之已收及应收金额在扣除税项及退货后之净额,本集团年内之收入分析如下: 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三年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销售货品16,862,413 17,043,671 建造合同收入6,932,044 3,457,034 23,794,457 20,500,705 C

9 C 6. 其他收入及净收入(亏 损) 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三年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其他收入持有至到期的投资所得利息收入11,333 19,504 银行及其他利息收入141,406 180,931 财务公司: 来自银行及其他财务机构之利息收入211,616 99,369 贴现票坝κ沾钪⑹杖19,851 1,459 非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总利息收入384,206 301,263 向银行购入理财产品之投资收入23,181 C 补偿收入337 1,525 交易性证券之股息收入67,300 51,800 待销售性投资之股息收入998 2,331 中国政府补助(附 注i) 92,918 139,632 租金收入10,640 4,552 汇兑收益9,096 C 其他收入53,236 59,862 641,912 560,965 其他净收入(亏 损)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净(亏 损) 收益(145) 3,771 出售预付土地租赁款收益4,875 C 废料等销售净收益1,854 C 交易性证券已变现及未变现收益(亏 损) 净额1,155,300 (121,660) 出售待销售性投资收益23,803 5,216 出售联营公司收益C2,123 不合套期条件之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允价值收益C12,930 公允价值收益―现金流量套期(转 拨自权益) 24,332 C 1,210,019 (97,620) 1,851,931 463,345 附注(i): 中国政府补助分析如下: 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三年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财务补助之收入21,631 82,363 研究补助51,253 34,638 其他20,034 22,631 92,918 139,632 C

10 C 7. 除税前溢利除税前溢利经扣除(计 入) 以下各项: 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三年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a) 财务支出银行及其他借款利息: ― 须於五年内全部偿还135,540 96,744 ― 须於五年后全部偿还CC财务公司: 客户存款之利息支出8,534 1,354 公司债券之利息148,755 120,867 融资租赁承担之融资费用7,436 9,513 非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负债之总利息支出300,265 228,478 减:於在建工程内资本化之利息支出(255) C 300,010 228,478 於二零一四年,借款成本已按年率5.4% 资本化(二 零一三年:无) . (b) 员工成本# 员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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