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2019-09-06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1 年1月21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 《独立工作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 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 的单位和个人影响, 并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关于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及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 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 了相关会议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部分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 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 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2、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 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

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归还部分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 风险投资. 因此,同意将超募资金中

5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将10000 万 元人民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向杭州杭锅重 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 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 定,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 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公司委托, 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进行了审 核,并就此出具《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1)113 号) . 因此,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 243,756,345.08 元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具体的置换方案. 独立董事: (签署) 马骏 钟晓敏 杨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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