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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xin-China Holdings Limited 中国安芯控股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49) 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全年业绩公布 中国安芯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之董事会 ( 「董事会」 ) 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 公司 (统称 「本集团」 ) 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连 同上一财政年度之比较数字.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零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持续经营业务 营业收入
4 598,172 304,970 营业成本 (61,689) (46,232) 毛利 536,483 258,738 其他收入
6 48,368 38,934 其他收益及亏损
7 (22,315) (628) 销售费用 (40,163) (20,146) 管理费用 (56,317) (30,308) 研发费用 (51,462) (13,934) 财务费用
8 (12,346) (49,667) 除所得税费用前营业利润
10 402,248 182,989 所得税费用
9 1,972 (12,458)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净利润 404,220 170,531
2 已终止经营业务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的净利润 C 74,378 净利润 404,220 244,909 其他综合收益包括 年内产生之汇兑收益 125,717 13,113 於出售海外业务时计入损益之累计收益之 重新分类调整 C (76,126) 年度其他综合收益 125,717 (63,013) 归属於本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29,937 181,896 归属於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净利润 404,220 170,531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的净利润 C 74,378 404,220 244,909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及已终止经营业务之 每股收益 (港仙)
12 -基本 16.37 16.44 -摊薄 15.35 11.66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每股收益 (港仙)
12 -基本 16.37 11.45 -摊薄 15.35 8.70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零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3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零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07,719 18,300 收购非流动资产之付款 C 96,530 商誉 1,129,430 1,040,427 递延税项资产 5,338 C 其他无形资产 83,722 115,332 非流动资产总额 1,326,209 1,270,589 流动资产 存货 10,798 1,925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13 235,468 89,717 现金及现金等值 1,077,795 400,322 流动资产总额 1,324,061 491,964 资产总值 2,650,270 1,762,553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14 49,782 26,344 借款 C 20,483 税项负债 12,963 9,111 流动负债总额 62,745 55,938 流动资产净值 1,261,316 436,026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2,587,525 1,706,615 非流动负债 可换股票 C 183,430 递延税项负债 11,929 17,689 非流动负债总额 11,929 201,119 负债总额 74,674 257,057 资产净值 2,575,596 1,505,496 归属於本公司股东的资本及储备 股本
15 268,087 207,975 储备 2,305,066 1,297,521 归属於本公司股东的权益 2,573,153 1,505,496 非控股权益 2,443 C 权益总额 2,575,596 1,505,496
4 附注: 1. 一般资料 中国安芯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为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公众有限公司,其股份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之地址分别为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及主要营业地点为香港湾仔港湾道25号海港中心20楼01-05室. 本集团 (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主要从事销售安装智能监测预警应急救援指挥调度 ( 「ISD」 ) 系统之系统硬件及应用软件,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服务以及投资控股. 2.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a) 采纳新订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於本年度,本集团首次应用由香港会计师公会 ( 「香港会计师公会」 ) 颁布之下列新订准 则、修订及诠释,该等准则有关本集团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开始之年度期间之财务报 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修订本) 二零一零年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改进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之修订 供股之分类 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19号 以权益工具抵销金融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24号 (经修订) 关连人士披露 除下文所述者外,采纳该等新订经修订准则及诠释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 (修订本)-业务合并 作为二零一零年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改进部份,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已作出修 订,以澄清按公允价值或按非控股权益 ( 「非控股权益」 ) 在被收购方可识别资产净值中已 确认款项之所占比例份额计量非控股权益的选择,限制为现时拥有权权益的工具,并赋 予其持有人权利,於清盘时按比例分占被收购方之资产净值.除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规定 须采用其他计量基准,否则非控股权益之其他组成部份均以收购日期之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已修订其有关计量非控股权益之会计政策,惟采纳有关修订并无影响本集团之财 务报表,原因为年内并无业务合并而过往年度之业务合并并不包括任何非控股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