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2019-07-03
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文件 潍办发 〔

2 0

1 7 〕1 9号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 ?潍坊市招商发展激励政策? 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 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潍坊军分区: ? 潍坊市招商发展激励政策?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 0

1 7年7月1 9日―1―潍坊市招商发展激励政策 根据 ? 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 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一条 投资激励.对实际投资2亿元或年纳税总额1

0 0

0 万元以上的招商项目 ( 包括现有企业增加投资、企业并购增加投 资) ,世界5

0 0强企业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 ( 投资额不设下限) , 按实际投资额的5 %给予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

0 0 0万元.对 企业通过并购方式将国内外知名品牌落户潍坊产业化的企业,在 前述奖励基础上,再给予5

0 0万元―1

0 0 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新设立企业,5年内上缴税收地方留成超过政府前期对项 目投入部分,给予1

0 0 %补助.对现有企业增加投资的,对年纳 税总额5

0 0 0万元 ( 含)以上的企业,税收地方留成比上年增长

1 0 %以上部分,补助3

0 %;

对年纳税总额1

0 0 0万元―5

0 0 0万元 的企业,税收地方留成比上年增长1

5 %以上部分,补助5

0 %. 对重点招商项目优先保障项目用地. 第二条 总部经济项目激励.对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 ( 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或对年纳税总额1

0 0 0万元以上的企业 ( 截至上一年度,全资或绝对控股公司、分公司不少于3家,其 中市外公司不少于2家)给予激励.对新设立的总部经济企业, ―

2 ― 5年内上缴税收地方留成超过政府前期对项目投入的部分,给予

1 0

0 %补助.对现有总部经济企业,对年纳税总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税收地方留成比上年增长

1 0 % 以上部分,补助

3 0 %;

对年纳税总额1

0 0 0万元―5

0 0 0万元的企业,税收地方留 成比上年增长1

5 %以上部分,补助5

0 %.总部企业通过并购方 式引入国内外知名品牌落户潍坊,再给予5

0 0万元―1

0 0 0万元 一次性奖励.鼓励总部基地、特色楼宇等总部经济平台招引并运 营总部项目,对平台年纳税总额超过1

0 0 0万元的,按照年纳税 额的1

0 %给予运营平台一次性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 ( 分支机构)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且 自用的,分别给予5

0 0元/ O的购房补贴或3年内房租6

0 %的租 房补贴,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

0 0万元,办公用房不得出 ( 转) 租出售,不得改变用途. 鼓励知名企业总部落户.新设立的外资企业总部 ( 分支机 构) ,实缴注册资本超过2

0 0 0万美元的,经认定按照实缴注册资 本的5 %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

0 0 0万元.新设立的中央大型 企业、中国企业5

0 0强、中国民营5

0 0强企业总部 ( 分支机构) , 实缴注册资本超过5

0 0 0万元的及其他实缴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 的内资企业总部项目,经认定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3 %给予奖 励,最高不超过3

0 0 0万元. 第三条 高等院校、研发机构激励.在落实 ? 关于深化科技 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 潍发 〔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