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2019-07-03

70 万元资金归还 原资金渠道. (2)违规将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大理市东旭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漾濞县

2014 年县政府至安康街人行道工程款 7.50 万元的问题.已于

2018 年5月11 日进行整改,原从棚户区改造 资金中拨付的 7.50 万元调整到信用社账户行政账中的结转资金 城市维护费中支出. 2.

2017 年,漾濞县住建局用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暂借苍 山西镇县城东区开发被征地农户安置用地规划道路安装工程尾 款80 万元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漾濞县人民政府积极筹措资金, 于2018 年6月13 日下发拨 款文件(漾政办拨〔2018〕68 号) ,拨款

80 万元资金归还原资 ―

6 ― 金渠道. 3. 违规将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

62 万元用于民族风貌改造 项目支出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在审计期间已进行整改,已从

2016 年烟草商业扶持资金― 县城建筑风貌提升资金中将

62 万元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 4. 审计核实,漾濞县以前年度分配入住的公租房和廉租 房中,由12 户因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按规定应退 出或者提高租金标准, 但住建局和乡镇保障房管理部门未及时清 理和办理相关手续,涉及住房

12 套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经核查,不符合享受保障房

8 户,已在漾濞县人民政府门户 网站公示清退, 并收回保障房

8 套;

不符合廉租房保障对象

2 户, 按照相关规定符合公租房保障对象,已转为公租房保障对象

2 户;

在县城有房产

2 户,经核实符合入住乡镇公租房. 5. 债券资金闲置

300 万元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17 年11 月14 日,漾濞县财政局根据漾财预〔2017〕62 号授权支付漾濞县住建局县城提质扩容工程项目新增债券资金

1800 万元,截止审计日项目资金结余资金

300 万元.根据整改 要求,漾濞县政府已督促县住建局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截止整改 日,县住建局已将该资金使用完毕.今后在新增债券资金分配安 排使用上,漾濞县县将统筹考虑,尽量安排在当年新开工或在建 的项目上,进一步加强债券资金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6. 漾濞县财政局于

2017 年5月25 日收到

2017 年第三批 公开发行政府置换债券资金

3000 万元,债券资金到

2017 年12 ―

7 ― 月15 日才完成置换,未能在收到一个月内完成置换 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 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为:在置换债券资金下达后,由于漾濞 县住建局的债券项目未进行审计决算, 导致债券资金无法及时支 付债权人,已经多次督促县住建局协调债权人加快项目审计决 算,于2017 年12 月15 日将债券资金资金支付债权人. 7. 由于项目储备不充分,截至审计时间,漾濞县纳入整 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仍未安排使用资金 2112.5 万元 问题整 改落实情况 一是做好脱贫攻坚规划.强化脱贫攻坚专项规划编制,发挥 规划在项目立项、申报、实施中的统筹作用,科学制定项目年度 计划,按照资金量选择项目,做到 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 规划走 .二是按旬向县扶贫指挥部通报扶贫资金的结余情况, 要求指挥部尽快将资金分配到具体项目. 三是加强脱贫攻坚项目 库建设,漾濞县采取以村申报→乡镇初审→部门审核→发改、扶贫、 财政等部门联合审核→最后由扶贫开发领导组审定的方式科 学建立项目库.现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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