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9-07-02

4 月30 日前将 已公告企业监督检查结果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4 第十二条 已公告企业要严格按照《准入条件》的要求组织 生产经营活动.应按照有关要求,通过废钢铁加工行业信息服务 平台及时填报相关信息和生产经营数据. 第十三条 已公告企业的名称、经营范围及其他与《准入条 件》相关的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 管部门审核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相关机 构和专家进行核实,对仍然符合《准入条件》的,予以公告.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 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 格的企业,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其公告:

(一)不能保持《准入条件》要求的;

(二)填报相关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未如实上报相关统计数据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

(五)发生较大生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或有重大环境违 法行为的;

(六)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因前款规定被撤销公告的企业, 经整改合格

2 年后方可重新 提出准入公告申请.

5 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公告应提前告知企业, 听取企业的陈述 和申辩. 第十五条 欢迎和鼓励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申请 公告企业或已公告企业有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 可向当地工 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投诉或举报, 也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投诉或 举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

2017 年3月31 日起施行.

6 附 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 申请单位: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

7 表1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单位公章) 填表人: 联系

电话: 企业名称: 邮编 详细地址: 企业

网址: 传真 企业邮箱 法定代表人 手机 员工人数 管理人员 企业类型 内资(国有 集体 民营) 中外合资 港澳台 外商独资 上市情况 境内上市 境外上市 否 总生产能力 (万吨/年) 厂区面积 (平方米) 作业场地面积 (平方米) 上年度产品 产量 (万吨) 上年度产品 销售量 (万吨) 上年度企业主 营业务收入 (万元) 是否为废钢 铁加工配送 中心 是否是否为废钢 铁加工配送 示范基地 是否补充说明(可另附页) : 注:纸面不敷、可另附页.

8 表2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准入情况表 企业名称: (单位公章) 填表人: 联系

电话: 序号 名称 内容 备注

1 项目 批复 情况 工业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 文件及文号 请提 供复 印件

2 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文号

3 环保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文号

4 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文号

5 产业 布局 企业建设是否有规范化设计要求

6 周边是否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 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7 规模 工艺 装备 废钢破碎生产线 型号 条数

8 门式废钢剪切机/ 移动式废钢加工设备 型号 台数

9 鳄鱼式废钢剪切机 型号 台数

10 金属液压打包机 型号 台数

11 抓钢机 型号( ) ( )台12 辐射监测仪 固定式 ( )台 移动式 ( )台13 电子磅 型号( ) ( )台914 运输车辆型号及数量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