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9-07-01

600 多块钱, 也算是三轮童车里的 高档产品了.车子推出去很拉风, 我觉得这个钱花得 还蛮值. 但是昨天给宝宝洗澡时, 我突然发现他的左边胳膊 上有好几道伤痕, 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划伤的, 一道一 道.再看右边胳膊, 也是好几道, 对称的. 我们仔细回忆、 仔细检查, 发现罪魁祸首就是新买的这 辆三轮车.车的扶手位置做工非常毛糙, 有的地方很锋利, 而宝宝坐上推车手肘不可避免要挨着扶手, 就这样划伤 了.现在全家人看着他的伤痕, 都很心痛. 我去跟店家反映, 店家却说那个装置是可有可无的, 就 算不安装也没什么, 叫我们把车退回去, 他们退款就是了. 那我宝宝的伤就这么算了吗?我真的很不服气.请问我们 该如何维权? 鲍乐东: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心理咨询师 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规定消费者具备知情权, 经营 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 财产安全 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 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 应当向 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 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 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另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条规定, 消费者因购买、 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 财产损害的, 享有依法获得 赔偿的权利.第四十条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 使用商品时, 其 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因此, 商家对于读者所述的商品可以通过退货来解决 商品本身的问题;

但是, 对于已经造成宝宝损伤的, 应该承 担相应的责任, 比如医药费等. 建议读者先行跟卖家协商, 如协商不成, 可以通过网络 平台的售后服务介入协商. 问: 我有个朋友今年七十多岁了, 去年经人介绍与一个农 村女人认识, 女方要求男方给办理养老保险, 朋友答应了. 由于都是介绍人在中间传话, 两位老人接触机会很少, 互 相都不是很了解.后来, 男方觉得两人没什么共同语言, 提出 分手, 同时提出要退回其给女方缴纳的费用, 但女方不肯退. 请问男方有权要回这笔钱吗?打款的单据都还在男方 手里. 王永皓: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答: 就这个问题而言, 首先要确认这笔款项的性质, 或 为赠予或为彩礼.彩礼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 金, 就其性质而言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性财物.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 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 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 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

(三) 项 的规定, 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老人返还款项的请求符合以上规定, 可以主张返还. 问: 我大哥几年前开始办家具厂, 生意不好做, 在外面 欠了几千万, 其中光是自家亲戚这里就有好几百万.我们 问他要过, 他一直找各种理由推托, 不肯还. 之前他们仓库里还有价值700多万元的货, 本指望变卖 后拿来还债的, 但大哥瞒着家里人全部给了儿子、 儿媳做生 意和出国用, 自己名下一分钱不留, 车、 房也都抵押掉了. 直到最近他又来借钱, 我们才知道. 现在是不是起诉他也没用了?他儿子名下的钱都 是他偷偷转移过去的, 已经投资开店用掉了, 我们该怎 么办? 杨甜: 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答: 你好, 你的问题涉及民间借贷和撤销权. 合法的民间借贷当然受到法律保护.如果确实有证据 证明债务人无偿或者低价转移资产, 你们可以依据 《合同 法》 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 产,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债权人可以请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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