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9-09-04
中华海运研究协会ChineseMaritimeResearchInstitute船舶与海运 通讯 第 一百 二十四 期SHIP &

SHIPPING NEWSLETTER ISSUE

124 2014 年4月17 日 中华海运研究协会 合作夥伴 香港理工大学董浩云国际海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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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35338 帐号订阅. 目录 专栏报导

1 海运市场动态报导

12 2014 年3月-

4 月国际运输动态报导.12

2014 年3月-

4 月国际散装乾货船市场行情分析.15

2014 年3月份国际油轮市场动态

24 中华海运研究协会 船舶与海运通讯第

124 期??1? 远洋船舶二氧化碳(CO2)排放与推估方法之探讨 薛英林1 壹、前言 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2008 年3月发布关於贸易对气候变暖的影 响报告显示,全球约 90%的货物由船舶运送,由於船舶运载量远大於陆运和航空运输, 因此每单位运量的 CO

2 排放量低於其他运输形式,相对而言是一种环保的运输方式.但 近年来由於贸易量持续增长,从1989 年,全球海运贸易量为 41.54 亿吨至

2009 年全球 海运贸易量达 78.50 亿吨,年平均增长率为 3.2%,其中以原油、 油类产品、散装及货柜 为主要.国际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於2007 年进行的一项研究估测 全球海运业排放的有害气体约占运输业排放总量的 8.6%,GHG 减排占全部减排的 1.8%-4.5%,同时英国石油公司(British Petroleum, BP)与德国威斯灵「物理学与大气研究 院」的调查显示,船舶产生的 CO2 排放物是飞机的两倍.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於2009 年4月第二次 GHG 研究报告指出

2007 年全球排放 CO2 来自远洋船舶达 10.46 亿吨,已占全球总排放量的 3.3% ,报告指出随著国际海运业 的发展,船舶 CO2 的排放总量将持续上升,若不采取全球性的控制措施,2020 年国际海 运CO2 排放将极有可能达到 9.25-10.58 亿吨将增加 72%,在2050 年达到 19.03-26 亿吨排 放量,将成长 150% 至250%. 海运 GHG 分类主要包括二氧化碳(CO 2) 、甲烷(CH4) 、氧化亚氮(N2O) 、氢氟碳化合 物(HFCs) 、全氟化碳(PFCs) 、六氟化硫(SF6)以及其他相关物质.来自船舶的 GHG 排放可归类为以下四类: (1)船舶废气排放;

(2)货物的排放;

(3)冷凝剂的排放;

(4) 其他排放.其中,船舶废气排放主要是由船舶主发动机、辅助发动机和锅炉排放的废气;

货物的排放是指与所载运货物有关的排放,包括各种货物的排放和泄漏,冷冻货柜的冷 凝剂泄漏,运输液体货物时挥发性化合物(甲烷和非甲烷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挥发释 放等;

冷凝剂的排放主要是用於冷藏/冷冻货物以及空调的冷凝剂在制冷过程和空调设备 的维修过程中发生的泄漏,从而排放到大气中,而CO

2 是海运 GHG 中的主要成分,约 占整个海运 GHG 排放的 96%. CO

2 为影响气候变迁的重要物质,被视为一种对公众健康造成间接影响的空污气体,尤 其石油化学燃料燃烧,产生大量 CO

2 吸收太阳辐射,过多的辐射使地球表面温上升,形 成温室效应,产生气候异常.船舶排放的氮氧化物(NOX)及硫氧化物(SOX)具有区域 性和短期性的特点,而GHG 则能在空气中停留

100 年甚至更久,因此其危害是全球性 的.在各行业加入 GHG 减排全球大行动的形势下,国内环保及交通航政主管机关需积极 协助海运业 GHG 减排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为全球 GHG 减排展开行动.

1 ? 作者目前任职於台塑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并为国立台湾海洋大学海洋环境资讯系博士候选人? 专栏报导 中华海运研究协会 船舶与海运通讯第

124 期??2? 贰、法规探讨 2.1 联合国气候变化纲要公约 国际社会於

1972 年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了人类环境会议,开始反思人类破坏地球 环境 、 如何保护及防止污染的重视 . 联合国气候变迁跨政府委员会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在1990 年正式发表第一次评估报告,确定气候变迁的科学依 ,1992 年5月22 日,IPPC 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了气候变化纲要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并於

6 月4日第一届地球领袖高峰 会上签署.该公约规定:发展国家为缔约方,应采取措施限制 GHG 排放;

同时要向开发 中国家提供资金以支付其履行公约所需费用 , 并承担对开发中国家进行技术援助的义务, 该公约於

1994 年3月21 日正式生效,截至

2009 年12 月19 日,已有

192 个国家签署该 公约.UNFCCC 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 CO

2 等GHG 排放而制定的国际公约,也是 国际社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架构,但该公约中并没有 规定参加国具体要承担的义务,1996 年IPCC 第二次发布评估报告阐述 UNFCCC 的最终 目标与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同时也推动了

1997 年12 月份 UNFCCC 的京都议定书 (Kyoto Protocol)的签署. 2.2 京都议定书 京都议定书为各国的 CO2 排放量规定了标准:2008~2012 年间,全球

37 个主要工业国的 年均工业 CO2 排放量要比

1990 年低 5.2%.其中欧盟需将

6 种GHG 的排放量削减 8%, 美国削减 7%,日本和加拿大各削减 6%,开发中国家自愿制定减排目标,这样做的目的 主要是为了将 GHG 排放量稳定在一个适当水准,防止因剧烈的气候改变而对人类造成伤 害,该议定书已於

2005 年2月16 日在全球生效并强制执行,但迄今乃未达原订於

2012 年的减量目标,UNFCCC 会议第

18 届(COP18)於2012 年12 月在杜哈(Doha)决议将时程 延至

2020 年底完成.京都议定书在史上首次以法规的形式限制 GHG 排放,而航空和海 运两大产业未被纳入在京都议定书内. 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制订减排制度乃是依 UNFCCC 及其京都议定书两者法源架 构做基础.京都议定书第二条规定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应分别通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ICAO)和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作出努力谋求限制或减少航空和航运舱载燃料产生的蒙特娄议定书 (Montreal Protocol)未予管制的 GHG 的排放.之所以将航空和航运单独列出并交由专门国 际组织研究是因为 UNFCCC 及其京都议定书只规一国境内的减排权利和义务而对於超 越一国国境、上空中及公海之航运排放没有包括在管围之内,此条款既为 IMO 开展 海运 GHG 减排工作提供了法源依. 2.3 船舶温室气体减排法规 IMO 於1997 年针对船舶 GHG 排放议题,召开船舶 GHG 排放研究大会,1998 年11 月, 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ARINE ENVIRONMENT PROTECTION COMMITTEE, MEPC) 第42 次会议提出解决船舶 GHG 排放问题,并同意制定关於船舶 GHG 减排的政策.2003 年7月,MEPC 第49 次会议批准了 IMO 关於船舶 GHG 减排的政策和措施草案.

2003 中华海运研究协会 船舶与海运通讯第

124 期??3? 年11 月,该草案在 IMO 第23 次大会上获得通过.2005 年7月,MEPC 第53 次会议通 过了 CO2 排放指数自愿试用临时导则,以评估营运船舶的 CO2 排放水准,针对船舶 GHG 的减排问题,IMO 在执行京都议定书的基础上,2008 年3月,MEPC 第57 次会议提出 采用强制性 CO2 设计指数,新造船单位海运量 CO2 排放指数,营运船以及市场机制等措 施来减少船舶 GHG 排放.

2008 年10 月,MEPC 第58 次会议又将 CO2 设计指数变更为 能效设计指数(Energy Efficiency Design Index, EEDI) ,将CO2 排放指数变更为能效营运 指数((Energy Efficiency Operational Index, EEOI) ,并通过了新船能效设计指数计算方法 的临时指南 .

2009 年7月举行的 MEPC 第59 次会议上制定船舶减排约束机制 .

2009 年12 月,在「哥本哈根」举行联合国气候变化讨论大会上已确定 IMO 为管海运业碳排 放量的最高管权利国际组织.

2010 年3月,MEPC 第60 次会议审议了日本、挪威和美国联合提交的关於制定防止船舶 污染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From Ships, MARPOL)公约附则 VI 修正案,内容包括对新船强制实施 EEDI,以及对所有营运船舶强 制实施船舶能效管理计画(Ship Energy Efficiency Management Plan, SEEMP) .2011 年7月15 日MEPC 第62 次会议通过,国际海运 GHG 减排措施强制性规定的 MARPOL 公约 附则 VI 修正案,该修正案已在

2013 年1月1日生效,确定了新船 EEDI 和SEEMP 两项 船舶能效标准,将於

2015 年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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