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2019-07-27
1 附件 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 (国发 [2013]30 号) 、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3]37 号) 、 《2014-2015 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 (国办发[2014]23 号) 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和问题

(一)现状 锅炉是重要的能源转换设备,也是能源消费大户和重要的大气 污染源. 我国锅炉以燃煤为主, 其中燃煤电站锅炉近年来向大容量、 高参数方向快速发展,无论是生产制造还是运营管理均已接近国外 先进水平;

而燃煤工业锅炉保有量大、分布广、能耗高、污染重, 能效和污染控制整体水平与国外相比有一定的差距,节能减排潜力 巨大.截至

2012 年底,我国在用燃煤工业锅炉达 46.7 万台,总容 量达

178 万蒸吨, 年消耗原煤约

7 亿吨, 占全国煤炭消耗总量的 18% 以上.我国燃煤工业锅炉整体能效水平较低,其实际运行效率比国 际先进水平低

15 个百分点左右,具有较大的节能潜力.同时,燃 煤工业锅炉污染物排放强度较大,是重要污染源,年排放烟尘、二 氧化硫、 氮氧化物分别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 33%、 27%、 9%. 近年来, 我国出现的大范围、长时间严重雾霾天气,与燃煤工业锅炉区域高

2 强度、低空排放的特点密切相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 以来, 我国加大了锅炉节能和污染控制工作的力度, 通过实施节能改造工程、污染综合整治、推动能效对标、强化监督 执法、加强能力建设等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在: 一是技术装备落后.大多数燃煤工业锅炉容量较小,单台平均 容量仅为 3.8 吨/时,其中

2 吨/时以下台数占比达 66.5%;

部分锅 炉老化严重,很多超过折旧年限的锅炉,甚至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生 产的低能效、高排放的锅炉仍在使用;

锅炉系统自控水平偏低,不 利于工况调节;

高效锅炉价格高、市场份额低、推广难度大;

产业 集中度低,制造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技术水平普遍较弱. 二是经济运行水平不高. 锅炉选型裕度过大, 运行负荷波动大, 调节能力有限,实际运行效率低.风机、水泵等辅机大多无负荷调 节档次. 锅炉水质大多不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锅炉结垢较为严重, 热效率下降明显.运行管理粗放,操作人员技术素质偏低. 三是燃料匹配性差.锅炉燃料以未经洗选加工的原煤为主,煤 种复杂、热值不稳定、灰分和含硫量高.与燃烧洗选煤相比,不仅 降低了锅炉效率,还加重了环境污染.天然气、生物质等清洁燃料 比重很低. 四是环保设施不到位.10 吨/时以下的燃煤工业锅炉大多没有 配置有效的除尘装置,基本没有脱硫脱硝设施,排放超标严重.由3于污染源过于分散,环境监管难度大,偷排等环境违法现象突出. 五是政策法规不完善.锅炉设计、制造、运行、检测等在节能 环保方面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尚不完善,准入门槛较低.激励和约束 机制不健全,创新驱动不足,市场缺乏节能减排的内生动力.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以保障燃煤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提高 能效、减少污染物排放为目标,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有 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推广高效锅炉、淘汰落后 锅炉、实施工程改造、提升运行水平、调整燃料结构为主要手段, 强化法规标准约束,加强政策激励,推进能力建设,构建锅炉安全、 节能与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实现安全性与经济性的协调统 一,确保实现 十二五 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

(二)基本原则 企业主体,政府引导.明确政府和企业的事权,充分发挥市场 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增强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形成锅炉节能 减排的长效机制;

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形成有效激励,加大资金 投入,完善激励约束政策. 标准驱动,加强监管.强化法规标准约束,提高节能环保准入 门槛.依托现行的锅炉安全监察体系、节能监察体系和环境监管体 系,将节能环保要求作为锅炉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力度. 重点突破,系统提升.以推广高效和淘汰落后锅炉为重点,大4幅度提升锅炉本质效率;

加强锅炉辅机匹配、系统优化、燃料结构 调整、运行管理、污染治理、服务支撑等工作,提高锅炉系统整体 运行效率和环境管理水平.

(三)主要目标 到2018 年,推广高效锅炉

50 万蒸吨,高效燃煤锅炉市场占有 率由目前的不足 5%提高到 40%;

淘汰落后燃煤锅炉

40 万蒸吨;

完成40 万蒸吨燃煤锅炉的节能改造;

推动建成若干个高效锅炉制造 基地,培育一批大型高效锅炉骨干企业;

燃煤工业锅炉平均运行效 率在

2013 年的基础上提高

6 个百分点,形成年

4000 万吨标煤的节 能能力;

减排

100 万吨烟尘、128 万吨二氧化硫、24 万吨氮氧化物.

三、实施内容

(一)加快推广高效锅炉 以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结果为主要依据遴选推广产品,公告 高效锅炉型号目录和能效参数.加强推广信息监管和产品质量监 督,确保高效锅炉用户得到实惠.新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政 府采购项目应优先选用列入高效锅炉推广目录或能效等级达到

1 级 的产品.严格落实现行税收优惠政策,适时研究完善《节能节水专 用设备所得税优惠目录》 .

(二)加速淘汰落后锅炉 严格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国发[2013]37 号文、国办发[2014]23 号文要求,2014 年淘汰燃煤小锅炉

5 万台,2014-2015 年淘汰

20 万蒸吨落后锅炉,各地区淘汰任务见国办发[2014]23 号文附表.除5必要保留的以外,到2015 年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地级及以上城 市建成区全部淘汰

10 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北京市建成区取消所 有燃煤锅炉;

到2017 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

10 吨/ 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天津市、河北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 淘汰

35 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在城市热力管网覆盖区域,加快淘 汰小型分散燃煤锅炉,推行城市集中供热.逐步禁止生产和使用手 烧锅炉及其他落后炉型.妥善处理淘汰的旧锅炉,研究建立统一回 收机制,已淘汰锅炉要及时报废,采取去功能化处理并注销使用登 记证,严格控制已淘汰锅炉重新进入市场,防止落后锅炉移装到农 村或偏远地区继续使用.

(三)加大节能改造力度 积极开展燃煤锅炉 以大代小 工作,重点开展燃烧优化、低 温余热回收、太阳能预热,热泵(水源、地源、污水源)技术、自 动控制、主辅机优化和变频控制,改善水质及冷凝水回收利用等方 面的节能技术改造. 鼓励通过产品能效测试、 系统能效诊断等工作, 提高节能改造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开展基于能效测试的锅炉改造项 目节能量审核试点,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锅炉改造节能量计算方 法.到2017 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能效不达标的在用锅炉节能改造.

(四)提升锅炉系统运行水平 加强锅炉能效测试工作,

2017 年底前完成对

10 吨/时及以上的 在用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将锅炉能效数据纳入现有锅炉动态监 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对于投用时间大于

10 年的锅炉,应每

2 6 年开展能效和环保测试.推进锅炉系统的安全、节能、环保标准化 管理,开展达标试点示范,推进

500 个标杆锅炉房建设.鼓励企业 和公共机构建立锅炉能源管理系统,加强计量管理,开展在线节能 监测和诊断.加强锅炉安装环节节能监管,改善锅炉、辅机不匹配 或与设计不一致的状况. 整合锅炉司炉工培训资源, 统编培训教材, 强化锅炉运行及管理人员节能专项培训,并在锅炉操作人员资质考 核中加大节能减排知识技能的比重,切实提高运行人员操作技能.

(五)提升锅炉污染治理水平 按照全面整治小型燃煤锅炉的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 止新建

20 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得新建

10 吨/ 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等地区地级 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得新建燃煤锅炉.新生产和安装使用的

20 吨/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应安装高效脱硫和高效除尘设施.提升在 用燃煤锅炉脱硫除尘水平,10 吨/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开展烟气 高效脱硫、除尘改造,积极开展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示范,实现全面 达标排放.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域的燃煤锅炉,要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20 吨/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应安装在 线监测装置,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纳入国家重点监控名单的企 业应按照要求建立企业自行监测制度,向属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 案,并在环保部门统一组建的平台上公布监测信息.支持锅炉能效 测试机构开展锅炉环保检测工作,实施节能环保综合检测试点.鼓 励锅炉制造企业提供锅炉及配套环保设施设计、生产、安装、运行

7 等一体化服务.

(六)推动高效锅炉产业化 加大对锅炉节能环保基础性、前沿性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力 度,攻克高效燃烧、高效余热利用、自动控制、污染控制等关键技 术,加强对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实施重大节能技术与装 备产业化工程,培育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 牌,融研发、设计、制造、服务于一体,具备核心竞争力的锅炉生 产企业成为行业骨干.以骨干企业为核心,促进产业要素集聚,发 展一批高效锅炉制造基地.

(七)推进燃料结构优化调整 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加强煤炭质量管理,实现 煤炭分质分级利用.加快制定锅炉燃煤技术条件,提高燃煤品质及 使用等级,推进煤炭清洁化燃烧.推广使用洗选煤,燃煤锅炉不得 直接燃用高硫高灰份的原煤.在主要煤炭消费地、沿海沿江主要港 口和重要铁路枢纽,建设大型煤炭储配基地和煤炭物流园区,开展 集中配煤、物流供应试点示范,提高煤炭洗选加工能力,推广符合 细分市场要求的专用煤炭产品,到2018 年,配煤中心示范地区 50% 以上的工业锅炉燃用专用煤.在燃气管网覆盖且气源能够保障的区 域,可将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

在供热和燃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区 域,可建设大型燃煤高效锅炉或背压热电实现区域集中供热,或改 用电、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燃料锅炉.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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