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2019-07-01

2016 年12 月31 日持续经营的前提下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 产)为23,086.96万元, 较经审计的账面值 25,808.59 万元, 减值2,721.63 万元, 减值率10.55%.

3、评估结果的分析选择 本次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3,086.96 万元, 比资产基础法测算得 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7,055.38 万元低 3,968.42 万元,差异率为 14.67%. 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1)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 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

而收益 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产出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 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 行业调控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 在如此两种不同价值标准前提下产生一定的差异应属正常. (2)资产基础法的评估范围为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 债,而收益法的评估范围不仅包含了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全部资产及相关 负债,还包括企业无账面值的客户关系、人力资源、商誉等无形资产价值. 考虑本次经济行为、特定的评估目的、上述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论差异的 特定原因,评估人员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受到企业现有经营规模、经营业务范围及 资本结构的影响,不能完全反映企业现有资产在价值最大化、最合理运用下的市场价 值,因此本次评估选取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更为妥当合理.即:中百集团武汉生鲜 食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7,055.38 万元.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 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为一年 (2016 年12 月31 日至

2017 年12 月30 日) .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七、重要提示: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本评估报告载明的其他评 估报告使用者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和送交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不得 用于其他目的和用途.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未 征得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 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中百集团武汉生鲜食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8 第三部分、评估报告正文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 所涉及的中百集团武汉生鲜食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众联评报字[2017]第1032 号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 程序,对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中百集团武汉生鲜食品加工 配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

2016 年12 月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 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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