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9-07-01
关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与泰康资产管理(香港)有 限公司签署

2019 年委托资产基础管理费协议的 重大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 (临)2019 年度第

21 号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现 将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泰康资产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资产香港" )签署

2019 年委托投 资资产基础管理费协议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公司委托泰康资产香港管理公司一般账户的投资资产, 为此公司 于2019 年4月4日与泰康资产香港签署 《泰康人寿

2019 年委托投资 资产基础管理费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 ) ,向泰康资产香港支付委 托基础管理费.

根据监管规定,泰康资产香港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 易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与泰康资产香港签署合同, 委托泰康资产香 港进行资产管理,并向泰康资产香港支付委托资产管理基础费用.

二、交易对手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泰康资产香港, 为公司股东泰康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构成公司关联方,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公司 住所 4912, 49/F, the Center,

99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投资顾问 注册资本 港币

3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7 年11 月09 日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就泰康人寿

2019 年委托泰康资产香港进行投资管理的各账户管 理费率、计算口径和方法等进行约定.

(二)定价政策 协议约定的基础管理费率的制定的原则为对标资产管理行业中 等水平,同时考虑到委托资金量较大、长期合作、无需营销成本的情 况给予一定的折扣. 基础管理费率设置合理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公平交易或任何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或第 三方利益的情形.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一)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作为投资资产委托人委托泰康资产香港进 行投资管理而付出相应的委托管理费的正常行为, 属于公司正常经营 活动.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正常经 营活动、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2019 年度截至

1 月31 日, 公司与泰康资产香港关联交易累计金 额为

1057 万元.

六、审议情况 根据原中国保监会的相关批复,本公司不设独立董事,重大关联 交 易无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2019 年3月12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批准了本次重大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4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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