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9-07-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规定,结合临朐县人民陪审员任期现状,现就临朐县人民陪审员选任 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全县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

120 名,其中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不超过

24 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年满二十八周岁;

3.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 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 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公职的;

3.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4.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 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 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程序

(一)发布选任公告 临朐县司法局会同临朐县人民法院、临朐县公安局,向社会发布选任公告,公告期为三十日,自2018 年12 月10 日起至

2019 年1月8日止.

(二)产生候选人 1. 随机抽选:临朐县司法局会同临朐县人民法院、临朐县公安局从本县内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通过随机 抽选方式产生的候选人将通过发送短信等方式征求对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如本人同意担任的,请在公告期内通过扫描本公告(右下角)二 维码或打开链接在线填报《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也可下载相应表格或到现场领取相应表格填好后交到县司法局或所在地司法所. 2. 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应当于

2019 年1月8日之前向临朐县司法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 情况证明)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以及通过扫描本公告(右下角)二维码填报打印的《人 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纸质版一式三份, 粘贴本人近期

2 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

4 张) 等材料. 不具备在线填报条件的, 也可下载或现场领取 《人 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填写并粘贴照片后交到县司法局. 3. 组织推荐: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人民团体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于2019 年1月8日之前向临朐县司法局提交被推荐人简历 (一式三份) 、 居民身份证 (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 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一式三份) 、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以及通过扫描本公告(右下角)二维码填报打印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粘贴 本人近期

2 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

4 张)等材料.不具备在线填报条件的,也可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 填写并粘贴照片后交到县司法局.

(三)确定拟任命人选 由临朐县司法局会同临朐县人民法院、临朐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规定,对人民 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完成审查并征求意见后,由临朐县司法局会同临朐县人民法院,依照《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等规定确定拟任命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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