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9-06-11
东南大学 年度 机构 件号 盒号 页数 保管期限 长期 ―1― 东南大学文件校发〔2013〕61 号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 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时科研成果 考核标准(修订) 》的通知 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 为了保证和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激 发博士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根据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 十三届第五次、第六次会议精神,对《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 博士学位时科研成果考核标准(暂行) 》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东南大学

2013 年12 月9日―2― 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时 科研成果考核标准(修订) 基本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的科研成果是指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发表的与 其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科研奖励、发明专利(授权) ,以及校学位委员会认定的其它科研成果.

二、期刊认定标准 1.申请博士学位时的学术论文应发表在东南大学学位评定 委员会认定的发表学术论文刊物参考目录(详见附件《东南大学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标准及发表学术论文刊物参考目录》 , 以下简 称《目录》 )所列的期刊范围内,但不包括这些学术期刊的增刊、 专刊(非正常出版的期刊) .被EI、MI、SCI(SCIE)、CPCI、SSCI、 A&

HCI、CSSCI 收录论文的所在期刊可不限《目录》范围. 2.在《目录》内由东南大学主办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只计一 篇. 3.进行交叉学科研究的博士研究生, 在非本专业类的 《目录》 期刊上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经所在学位评定分委 员会认可,与在本专业类的《目录》期刊上发表论文同等对待.

三、科研成果署名 1.学术论文必须以东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即论文第一作 者和第一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均为东南大学;

除特别注 东南大学 年度 机构 件号 盒号 页数 保管期限 长期 ―3― 明外,学位申请者必须是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 2.学位申请者提交的科研奖励、发明专利(正式授权)等科 研成果必须以东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成果考核方案

一、哲学、法学类学科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需至少在 CSSCI 核心源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三篇.在SSCI 源刊或 A&

HCI 源 刊上发表论文一篇等同于两篇 CSSCI 核心源刊的论文.

二、艺术学类学科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必须满足下列 条件之一: 1.在A&

HCI 或SSCI 源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另在 CSSCI 核心源刊上发表论文一篇. 2.在CSSCI 核心源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三篇. 3.在CSSCI 核心源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二篇,并且在北大中文 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二篇(其中最多可有一篇为导师第一作者, 申请者为第二作者) .

三、理学、工学类学科(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 生物学除外) 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发表 SCI 收录论文一篇,且在《目录》所列期刊上发表 学术论文二篇(其中最多可有一篇为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第二 作者) . 2.发表 SCI 收录论文一篇,且期刊影响因子≥0.5,同时在 《目录》所列期刊中发表学术论文一篇(该论文可以是导师为第 ―4― 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 . 3.发表二篇 SCI 收录论文. 4.发表 SCI 收录论文的期刊累计影响因子≥2.0. 5.发表 SCI 收录论文一篇,且获得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研成 果奖一项(申请者排名在前三位)或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一件 (申请者排名在前两位) . 注:在SCI 一区或者二区期刊上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可以视 同被 SCI 收录,但须出示有关文章正式发表的证明及期刊的 JCR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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