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9-03-30
1 成人社办发〔2019〕63 号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

2019 年留学回国人员子女 中考加分工作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局、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局,各区(市)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 年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 作实施规定〉的通知》 (成招考委〔2019〕9 号)文件要求,市 人社局负责对符合规定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进行认定和统计, 为 保证全过程公平、公开、公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

一、加分范围

(一)在国(境)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的 子女;

(二) 在国内获得中级以上职称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在海外 连续学习或进修

1 年以上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

二、申报材料

(一)在国(境)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持下列材料到单位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申报: 1.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本人及子女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

2.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在中 国留学网点击"学历认证"办理在线认证);

4.在蓉社保缴纳证明和单位工作证明;

5. 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 1);

6. 《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符合规定的留学回 国人员子女加分证明表》(附件 2).

(二) 在国内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在海 外连续学习或进修

1 年及以上的留学回国人员, 持下列材料到单 位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申报:

3 1.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本人及子女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

2. 国内派出单位的书面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自费 留学相关证明(移民局的出入境记录);

3. 海外学习或进修受理单位的证明(必须在国外连续进修

12 个月以上);

4. 出国前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书(需在学信网认证)或职称 证书(需提供评审表);

5. 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 1);

6. 《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符合规定的留学回 国人员子女加分证明表》(附件 2).

三、办理程序

(一) 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请于

2019 年5月22 日前到 申报单位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申报(详见附件 3) ,并递交 材料(原件送审,复印件一份报备) .

(二) 各区 (市) 县人社部门对本地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于5月23 日前将汇总名单《符合规定的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子女 报考普通高中加分身份认定汇总送审表》 (附件 4)和申报人员 申报材料复印件报市人社局.

(三)市人社局将全市申报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形成符合规 定的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加分名册后报成都市

4 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我市在教育资源非常紧张的情况下, 再次为留学回国人员提 供了优惠政策支持,各区(市)县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 责地做好相关认定和统计工作, 切实为留学回国人员提供优质服 务,全力打造人才引进良好社会环境. 联系人:丁纯(市人社局专技处) 附件:1.个人诚信承诺书 2.2019 年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符合规 定的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加分证明表 3.各区(市)县咨询电话及申请材料送交地址 4.

2019 年符合规定的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子女报考普 通高中加分身份认定汇总送审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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