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9-03-20 |
2019 年度 江苏省、常州市党内关爱资金的通知 各辖市、区委组织部,市委各直属单位党委: 为健全上下联动的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 进一步增强广大 党员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组织申报 2019年度省党内关爱资金的通知》 (苏组办 〔2019〕 22号) 和 《常 州市党内关爱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常组通〔2018〕47号) 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19年度江苏省、常州市党内关爱资金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省党内关爱资金根据拟关爱对象的实际情况分档核定, 拨给 ―
1 ― 常州市
一、
二、三档共38个名额,分别为一档16名,二档12名, 三档10名.
四档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名额分配和审批表见附 件
1、
2、3. 市党内关爱资金按照关爱对象的实际情况分为两档, 各地各 单位根据关爱对象的规定条件和标准进行分档申报, 具体名额分 配和审批表见附件
4、
5、6. 省、市党内关爱资金当年度一般不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1. 组织申报.严格按照省、市党内关爱资金使用管理暂行 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标准,基层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 相关证明材料,在听取上级党(工)委、纪委监委部门意见后, 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辖市(区)委组织部、市委各直属单位党委 汇总初审. 注重扩大关怀帮扶面,关爱对象一般3年内不重复申报.因 公牺牲、 殉职, 原则上为2018年度党内关爱资金申报以后发生的;
因公致残,一般指一级至五级伤残. 2. 审核把关.辖市(区)委组织部、市委各直属单位党委 采取查看资料、实地调查等方式,对基层党组织的申报对象进行 审核.既了解其年龄党龄、身体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又查看 其作用发挥、群众口碑、获得表彰奖励等情况,树立党内关爱的 鲜明导向.同步征求同级纪委监委部门及民政、卫健、人社和残 联等相关职能单位意见.审核合格的,确定为公示对象. ―
2 ― 3. 公示上报.审核合格的申报对象,由所在基层党组织在一 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 辖市(区)委组织部、市委各直属单位党委统一上报市委组织部. 4. 复核审批.市委组织部对各地各单位的申报对象进行复 核,研究形成省、市党内关爱资金拟关爱对象初步名单,报市委 组织部部务会审批. 5. 资金发放.省、市党内关爱资金通过党费账户进行下拨, 各地各单位在 七一 前,须安排专人走访慰问,统一使用 党内 关爱慰问金 信封,以现金形式发放,并由关爱对象本人或其家 属签收.
三、有关要求 1. 各辖市(区)要按照省、市党内关爱工作具体要求,完 善本地党内关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健全上下联动、分级实施的 党内关爱机制. 2. 各地各单位要牢牢把握党内关爱工作的政治属性,坚持 把精神激励、人文关怀与物质帮扶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对象,突 出基层一线,真心实意关爱,切实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感受 到省、市委对基层的关心和支持. 3. 各地各单位在组织申报发放过程中,要规范履行程序, 严格审核把关,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督促检查,杜绝弄虚作假、 形式主义,确保将好事做好,实事做实.市委组织部将按照一定 比例进行抽查,发现问题,严肃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