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2019-03-12

四、公告期限:2018 年9月17 日至

2018 年9月19 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 年9月21 日08:30 至09: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莱芜市行政服务大厅

200 会议室(龙潭东大街

001 号)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 年9月21 日09: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莱芜市行政服务大厅

200 会议室(龙潭东大街

001 号)

七、联系方式:亓琳 联系

电话:0634-6388001 转

622、13031763932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人:山东兴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 年9月14 日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1 总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 改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 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 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 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本谈判文件所称货物是指莱芜经济开发区清洁煤炭及节能环保炉具推广入 围采购项目(A 包).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项目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2.1.1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 名称:莱芜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张建春

电话:0634-8558013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兴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亓琳

电话:0634-6388000转622(办公座机)/13031763932

邮箱:sdxazbb@163.com

3 项目名称 莱芜经济开发区清洁煤炭及节能环保炉具推广入围采购项 目A包(第三次)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6 采购范围 本项目为莱芜经济开发区清洁煤炭及节能环保炉具推广入 围采购项目 A 包.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

7 推广配送期 推广配送任务

2018 年12 月底前完成.

8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 准、规范的规定.

6 9 供应商资质、资格条件

1、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之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具备本次采购 项目的相应经营范围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不接受

11 踏勘现场时间 不统一组织,由供应商自行勘探现场,费用自理.

12 谈判预备会 不召开

13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 投标供应商于开标时间

5 日前将答疑问题以书面形式提出 (过期不予接受)

14 采购人书面澄清时间 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前以书面形式答复各投标供应 商15 分包 不允许

16 偏离 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本项目 只接受正偏离,不接受负偏离.

17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其他材料 答疑、通知等.

18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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